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对象
公开招聘岗位60个,共招聘63人。详见《2021年广州市增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招聘对象为2021年9月24日(含当天)前取得相关毕业证书及符合岗位条件的毕业生。
港澳毕业生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资格条件
(一)准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被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尚在记录期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资格条件
1.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除专业参考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或所学专业为参考目录所列专业名称中包含的旧专业部分,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交用于报考的毕业证书、报考专业所对应的毕业院校盖章的课程成绩单原件,由招聘单位按相近专业进行认定。
2.大学本科以下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相关年龄要求的计算截止2021年9月24日(以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人员须于1985年9月24日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3.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2021年9月24日。
4.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2021年9月24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报名时提交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系统资格审查、网上确认及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2021年9月24日起,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10个工作日。
(二)网上报名
1.2021年10月13日上午9:00至10月15日下午17:00,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和上传有关材料进行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核对,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系统初审成功后即可参加笔试。
2.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依据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表和本人所学专业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职位,需提供相应年限的单位缴纳社保记录和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单位与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单位需一致;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记录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其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实。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视为工作经历。
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资格复核环节时能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不能提供的,可取消考试资格。
(三)网上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确认是否参加笔试。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已报名考生保持关注,逾期未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领取准考证情况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发布公告。报名人员根据准考证规定的考试时间和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报名流程:网上报名—待报名系统审核——网上确认参加笔试—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和组织形式: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为确保招聘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部分岗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将调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3.笔试成绩。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进行查询。
(五)资格复核
1.每个岗位按拟招聘人员数与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按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核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复核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2.资格复核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和组织形式:另行通知。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如有考生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放弃面试资格,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按笔试合格成绩排名递补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是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人选。
4.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及笔试成绩均相同,且影响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情形的,由招聘单位对综合成绩及笔试成绩相同且综合成绩排名在岗位拟聘人数范围内的人员增加一次面试,并按此次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各拟聘岗位合格的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以各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
(八)考察
各招聘单位按要求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在同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
(一)体检不合格或人选放弃体检的。
(二)考察不合格或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三)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按招聘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任职定级,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工作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工作年限未满1年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并具有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方可选择相应岗位报考,所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并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将违规造假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三)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本公告涉及的“以上或以下”均包含本数。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六)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七)报考人员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时间段内联系咨询相关事项,其中:
1.报名时涉及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疑问的,可在工作日咨询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2.涉及网上报名系统操作疑问的,请咨询:400-838-9296(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涉及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问的,可咨询人事综合管理部门:020-82720060(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4.对此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行为的,可向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20-82726285(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反映。
本公告由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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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州市增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提交材料清单.xls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