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是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岩溶地质基础理论与应用研究、岩溶地质调查与评价工作,向社会提供岩溶地质理论技术支持和服务。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人,其中应届毕业生2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定向)、近两年(截至入职前)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生。
二、招聘岗位信息
岗位序号 |
招聘岗位 |
岗位简介 |
招聘 人数 |
专业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其他要求 |
01 |
财务管理岗 |
从事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 |
1 |
财会类(120201)(1253)(0257) |
研究生 |
硕士 及以上 |
应届毕业生,大学以上均为相关专业 |
02 |
水文地质 研究岗 |
从事资源评价模型和可持续利用模式理论研究和调查评价工作 |
1 |
水文地质学(0709Z4) 地下水科学与工程(081501)(0815Z1)(0818) |
研究生 |
博士 |
应届毕业生大学以上均为相关专业 |
1.应聘人员须以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报考,并取得相应学位。 2.专业设置主要依据《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3.所学学科专业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接收应届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5月28日。
2.报名方式:请于报名期限内登录“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系统”(网址:http://gkzp.cgs.gov.cn/zkptPC,推荐使用Chrome、火狐浏览器登录),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按照系统要求浏览招考岗位并选择报名。
3.报名材料。在招聘系统中上传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门户网站发布。招聘过程中发现资格不符情况,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如果考试人数不满足要求,招聘单位则视情况研究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笔试(仅限博士研究生报考的专业技术岗位不需参加笔试)。笔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安排另行通知。
2.面试。对于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每个岗位按照1:5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若某岗位有考生主动放弃面试机会,则按该岗位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门户网站发布。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85分(含)。面试内容:综合能力、沟通协调、表述及反应能力、英语水平等。
(四)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若不安排笔试则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在在招聘单位门户网站发布。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考察资格或未通过考察的,由招聘单位视情况研究是否进行递补。
(五)体检
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经招聘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试用期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聘用人员入职后按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相关工资待遇等按国家和招聘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地质调查局门户网站和招聘单位门户网站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笔试或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773-7796517/7796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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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七星路50号号(邮编:54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