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灾中心成立于2002年4月,主要承担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卫星应急应用、数据信息管理、自然灾害科学技术和法规标准研究、国际交流合作等职责,是国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中心和空间技术减灾应用中心。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京外生源应届毕业生1名,京外生源须满足在北京落户有关政策要求。招聘岗位信息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四)热爱应急管理事业,能按照应急管理实战化要求,面向应急救援一线,适应高负荷、高风险、高压力的职业特点;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位学历、技能要求和其他条件;
(六)身体健康;
(七)拟接收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不含委培生;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23日,可登录“国家减灾中心2022年度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2/bj/04ndrcc/)进行报名。请仔细阅读报名注意事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应聘人员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报名开始后,根据发布岗位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报名条件和专业能力水平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未达到3:1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满足3:1要求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直接进行面试考评。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参加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调整安排,面试规则及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体检考察人数与招聘计划2: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不足2:1的,以实际参加人数为准。
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将由人事部门电话通知,并告知体检和考察有关要求。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坚持公平公正、人岗相适、优中选优原则深入考察比选,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应急管理部官网、国家减灾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过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在本单位任职或担任应急管理部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或担任部直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必须如实准确填写;凡与本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或者人事、财务、纪检岗位。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发生下列违规违纪情形,应当严肃处理: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涂改证件等,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不遵守考场纪律或者工作人员提醒后仍不改正的;其他影响公平、公正招聘行为的。
(三)本次公开招聘通过综合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程度决定是否聘用,减灾中心保留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的权利,招聘信息解释权归减灾中心。
(四)部分重要通知将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发送,请应聘人员确保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减灾中心联系。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咨询电话:010-52811104
(六)监督电话:010-52811366,邮箱:jbxx@ndrcc.org.cn
应急管理部国家减灾中心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