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博物馆是我市重要的文化基础设施,集中宣传和展示滁州市历史文化资源。为满足广大观众的文化需求,更好的发挥博物馆开放服务功能,滁州市博物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编外聘用工作人员3人,现将有关招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面向社会招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的方法进行。
二、招考聘用岗位
中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2名,计算机类1名,详见《2018年滁州市博物馆公开招考编外聘用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用人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9月16日—9月1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办理。
(二)报名地点: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市政府西南角)博物馆会议室现场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550-3038962。联系人:王静。
(三)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和复印件(1份),本人2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4张,正确填写《2018年滁州市博物馆公开招考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四)报名人员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和相关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本人实际情况,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确认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经用人单位研究,可按2:1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可于9月20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9月21日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放弃考试。
五、考试
笔试时间为9月22日8:30—10:30,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或《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01岗位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及写作等。02岗位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主要内容为计算机专业基础知识。(具体岗位考试科目见岗位计划表)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形式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由滁州市博物馆(文物所)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在滁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和滁州市博物馆(文物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可以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和待遇
经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报考岗位与滁州市博物馆(文物所)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正式聘用后,聘用人员年基本工资35000元,包括滁州市博物馆(文物所)按照国家规定为其缴交的“五险一金”。
八、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考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招考工作纪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本公告相关事项由滁州市博物馆(文物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0550-3216107,3032741
滁州市博物馆(文物所)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