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赣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聘用性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人数
共招聘业务岗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强、有大局意识、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专业要求:公共管理类、法律类、中文类、规划类、测绘类专业(详见《江西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
4、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5、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房屋登记官、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专业不限。
(三)薪酬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执行《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环节和程序。若报考人数超出50人,则面试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 9月13日-9月19日(正常工作日)
2、报名地点:赣州市国土资源开发区分局5楼505办公室(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坚路76号绿洲康城小区A栋)。咨询电话:0797-8373359。
3、须提供以下证件、资料:①《报名表》(下载附件);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④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⑤相关工作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现场报名时接受资格审查,审查符合条件者通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整个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写作、文秘知识、时事等综合知识。
3.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十五分钟后不得入场。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如有笔试环节,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3.面试方式和内容:实行结构化面试,总分值100分,现场出分;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4.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侯考的,视为放弃面试。
(四)体检及政审
根据总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入闱人选。
1.经考试、考察后确定的入围人选,统一组织在指定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3.政审主要审查其政治品质和有无违法违纪方面问题。
4.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根据得分顺序,后续人员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政审。
(五)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由我局为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试用
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期间按对应工资的80%发放。
(七)正式聘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若考生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自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予聘用。
四、组织领导
由赣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组织实施。
赣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