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一)南宁市大王滩水库管理处(广西南宁大王滩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南宁市大王滩水库管理处(广西南宁大王滩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位于广西首府南宁市南郊,直属于南宁市水利局,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大王滩水库总体规则、建设和开发利用、水库枢纽工程安全运行管理,以及湿地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利用等工作。经过多年改革和建设,在工程建设与管理,水库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和旅游开发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先后获得南宁市城区文明单位、广西区直机关第四批文明单位、自治区级水利风景区、全区农林水利系统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国家二级水管单位、全国水利工程管理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农林水利系统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荣誉称号。
(二)南宁市水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南宁市水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为正科级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以下业务:开展水资源指标采集、调查、评价和监测;承担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技术性工作;承担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技术性工作;承担取水延续评估技术性工作;承担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和设计工作;承担取水户水平衡测试技术性工作;承担节约用水评估的技术性工作;承担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从2015年以来负责承办南宁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具体业务工作;除负责市直管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监测工作和保护外,业务还扩展到全市中型以上水库等重要灌溉水源、重要河流交接断面以及农村千吨万人水厂源水的水质监测工作;作为南宁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的技术支持单位,积极开展节水型单位、节水型企业、节水进校园等节水型社会的建设工作;协助局机关开展取水许可事中事后管理工作,承办消纳场选址的具体工作等,积极参与到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等方面各项业务等。
(三)南宁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
南宁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成立于2005年,由南宁市水电仓库、郊区水电物资供应站和南宁地区水电局物资供应站合并而成,并增挂“南宁市抗旱服务队”的牌子,单位性质也经历了从财政自收自支到财政差额拨款阶段,并位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于南宁市水利局,主要职能工作为负责南宁市市一级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提供抗旱服务等。
(四)南宁市灌溉试验站(南宁市农村供水管理中心)
南宁市灌溉试验站(南宁市农村供水管理中心)隶属于南宁市水利局, 行政级别相当正科级,为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灌溉与水稻、甘蔗等农作物生长发育及产量关系的试验工作,分析整理农作物增产、高产、省水数据;承担全市农村供水有关规划、技术规范编制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为项目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负责农村饮水技术开发、推广、培训、工程项目咨询评估。
(五)南宁市灌区管理中心(南宁市五化灌区工程管理中心)
南宁市灌区管理中心(南宁市五化灌区工程管理中心),成立于2000年,隶属南宁市水利局,行政级别相当正科级,为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基本支出经费由南宁市财政局全额拨给。主要职责为:承担全市农村大中型灌区有关规划、技术规范编制的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负责五化灌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配套项目建设;为全市55个大中型灌区建设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免笔试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5名,具体岗位要求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适应岗位工作需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告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地址: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市水利局网站(http://sl.nanning.gov.cn)和用人单位办公区域内公示。
招聘后续事宜(如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发布地址:南宁市水利局网站(http://sl.nanning.gov.cn)、用人单位办公区域内。
五、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采用公开招聘的形式。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确定拟聘人选、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5月27日至6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与岗位要求相符的证件原件(审核原件留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以及《南宁市水利局局属事业单位2022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到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北路36号市水利局办公大楼903人事科现场报名。
报名咨询电话:0771-3226027。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5月27日至6月12日。
本次招聘报考岗位有年龄时间以及相关资格的计算,均截止至2022年5月27日(报名首日,例如18-30周岁,即1991年5月28日至2004年5月27日出生)。报考人员必须在2022年5月27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2022年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本次招聘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在南宁市水利局网站进行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
七、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执行。
(一)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同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及有关工作安排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根据实际工作安排确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1.面试人选的确定:若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低于或等于1:15比例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列为面试人选。若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1:15比例时,超过的招聘岗位增设筛选程序:报考人员需先统一集中进行知识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书面通知)。按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0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知识测试成绩仅用于筛选入围面试人选,不计入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总成绩确定考察人选。
2.时间及地点: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于面试结束后当日在南宁市水利局网站公布。
八、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并出具书面考察结论。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人选自动放弃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依次递补。
考察结束后,经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结合面试成绩、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的1:1确定体检人选。
九、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十、公示和聘用
经局党组集体研究,从考试、考察、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南宁市水利局网站(http://sl.nanning.gov.cn)和用人单位办公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用人单位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送聘用材料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工作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管理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771- 3100115。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按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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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南宁市水利局局属事业单位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xls
2.2022年南宁市水利局局属事业单位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南宁市水利局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