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肇庆市鼎湖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肇庆市鼎湖区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相关招录程序后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雇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2、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户籍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9月20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为:(A0501)(B0501)中国语言文学类;(A0101)、(B0101)哲学类;(A0301)、(B0301)法学类。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人数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考。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用。笔试、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27日至9月29日的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肇庆市鼎湖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事业编制股(肇庆市鼎湖区罗隐路区政府大楼6楼西)。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填写《肇庆市鼎湖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招聘机关雇员报名表》。报名须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彩色1寸照片3张。
4、资格审查:由招录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并发给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按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如达不到该比例,面试对象为通过笔试的实有人数。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名单将分别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1、笔试时间、地点和内容:考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笔试时间为2018年10月19日(星期五)上午10:00-12:00,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提供参考材料。招聘岗位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
(三)体检和组织考察
1、经笔试、面试确定考生总成绩。总成绩达60分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环节。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如有放弃体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后放弃聘用资格,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选。
2、由招录单位派出考察组,对通过体检人员进行考察和综合评定。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岗位是否匹配、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复核考生的应聘资格。经考核不符合所聘岗位专业能力、道德素质等要求或经资格复核不符合招聘岗位的招聘条件要求的,均不予聘用。
(四)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工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试用期为2个月,初次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劳动合同期满,招录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双方同意续聘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按照《肇庆市鼎湖区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肇鼎府办【2016】7号)标准执行。
五、其它
未尽事宜,可向肇庆市鼎湖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758-2623480,联系人:廖海文。
肇庆市鼎湖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