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高要区投资评审中心是肇庆市高要区财政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负责全区工程建设项目概、预、结算编制、审核工作。因工作需要,计划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竞争性选拔考核考试,经相关招聘程序后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主要负责工程概、预、结算编制和审核工作,共招聘工作人员6名。如此次招聘计划未满,将择机另行组织招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毕业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大专学历的,限工程造价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限土木工程类、机电安装工程类、水利水电工程类或园林工程技术类等专业。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3日后出生),具备注册造价师资格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3年8月3日后出生)。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的第一日。
5.身体健康,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人员要求具有3年或以上从事工程造价编制、审核工作经历,并具备全国造价员资格或助理造价工程师以上职称。
7.具有以下条件的一项或多项,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聘用:(1)具有造价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2)有连续五年以上造价咨询公司工作经验;(3)能熟练完成包括建筑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公路或桥梁工程等其中3个或以上专业工程造价编制、审核。
8.工作经历计算期限截至2018年8月3日。
9.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3日至8月15日。
2.报名资料要求:1)报名表(见附件《肇庆市高要区投资评审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和相关工作资历证明材料(如相关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扫描件;3)提供2~3个不同专业且有代表性的编制、审核项目的电子版(包括算量和计价文件)。报名资料仅限用于本次招聘。
3.报名方式:将上述报名资料以“姓名+应聘资料”为主题,发送到邮箱gycz-rsjy@163.com(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筛选面试人选。
1、初审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条件,按1:3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筛选出符合要求的人员,入围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被筛选出来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根据招聘单位通知要求,及时提供报名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可委托他人提交(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
在资格审查环节,如出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况,将继续筛选,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对象。
(三)考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可参加本次招聘考试。考试采用面试加实际操作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实际操作,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应用能力。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本次考试规定来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本次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实际操作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本次考试总成绩将在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将予以保留一年,如出现人员空缺将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
经考试确定应聘人员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如有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后放弃聘用资格,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选。
(五)组织考察。
由招聘单位对通过体检人员进行考察和综合评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特别是要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六)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工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初次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劳动合同期满,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双方同意续聘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按肇庆市高要区投资评审中心编制外合同制聘用评审人员福利待遇标准执行,年收入约10万元。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2.应聘人员报名后请密切留意高要区人民政府网上本次招聘的相关公告通知。
3.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前,须出示本人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4.应聘人员须诚实守信。如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已聘用的则终止聘用。
5.本公告由肇庆市高要区财政局、肇庆市高要区投资评审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来电咨询(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肇庆市高要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758-8399298,联系人:林子琪、梁成赋。肇庆市高要区投资评审中心联系电话:0758-8398832 ,联系人:陈波、冯剑伟。
肇庆市高要区财政局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