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政府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肇庆市鼎湖区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相关招录程序后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机关雇员2名。(具体岗位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鼎湖区坑口街道办事处政府雇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3. 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愿意履行雇员义务。
6. 报考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7年9月19日以后出生),招聘对象为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报考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聘报名的第一天(即2018年9月19日)。
7.报考人员需按《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见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所使用学历与专业要对应(即以同一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与专业为准)。
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人数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考。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用。笔试、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按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50%+面试成绩× 5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9日至21日上班时间(上午 8:30— 12:00、下午 14:30— 17:30)。
2.报名地点:鼎湖区坑口街道办事处一楼党建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填写《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办事处政府雇员报名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下载)。报名须注明报考岗位,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汽车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大一寸同底彩色免冠近照 3张(其中 2张贴报名表、 1张贴准考证),我街道对个人资料予以严格保密。
4.资格审查:由招录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并发给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按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视笔试成绩调整进入面试人数。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情况将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笔试时间(2018年9月26日上午9:00)、笔试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考生。面试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经笔试、面试确定考生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后放弃聘用资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组织考察
由招录单位派出考察组,对通过体检人员进行考察和综合评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特别是要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五)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工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初次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劳动合同期满,招录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双方同意续聘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按照《肇庆市鼎湖区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肇鼎府办【2016】7号)标准执行。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2.考生报名后请密切留意鼎湖区政府门户网上本次招聘的相关公告通知。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4.本公告由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肇庆市鼎湖区坑口办事处党建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758-2621598,联系人:余紫珊 梁绮铧。
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办事处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