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公安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和县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1.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8名(男性76名,女性12名)。
2.招聘消防人员15名。其中,专职消防队员10名(限男性);消防文员5名(女性2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
3.现户籍地在古浪县或者生源地为古浪县;
4.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200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5.警务辅助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专职消防队员具有中专、职高、中技以上学历,部队退役军人、持B2以上驾驶证或机械汽修专业等优先考虑;
消防文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计算机、文秘、文艺特长等优先考虑。
6.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双眼矫正视力均在4.6以上,无红绿色盲,身体健康。警务辅助人员、专职消防队员,身高男1.68米以上、女1.58米以上;消防文员身高,男1.65米以上,女1.55米以上;体重符合标准。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以及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9月18 日至9月23日,共5天。
报名地点:古浪县公安局案件受理室(县公安局北大门右侧)
应聘人员持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政审(无违法犯罪前科)证明、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照5张,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在报名时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县招聘办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对应聘者现场测量身高、检查双眼视力、辨色力,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填写《2018年古浪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或《古浪县公安消防大队专职消防队员招录报名表》《古浪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文员招录报名表》。应聘人员所出具的各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不收任何费用。不接受代报或委托报名。
五、准考证领取
应聘人员于2018年 10月9日至10月10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经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签字后发放,不接受代领及委托领取。逾期未领取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的方法进行。警务辅助人员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按合格或不合格评判,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政审人选。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总成绩为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成绩之和,其中专职消防队员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20%,体能成绩占40%;消防文员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体能成绩占20%。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安、消防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时事政治和其他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和公布。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尾笔试成绩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面试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每人限时10分钟,面试人员随机抽签确定顺序。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求平均分”方法计算确定。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公安院校或政法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其余人员最终成绩相同的,优先招聘笔试成绩较高者。
(3)体能测试。进入面试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评。
警务辅助人员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4×10米往返跑和俯卧撑三项。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执行。
专职消防队员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单杠引体向上、双杠杠端臂屈伸;消防文员测试项目为双杠杠端臂曲伸(男)、单杠引体向上(男)、俯卧撑(男)、仰卧起坐(男)、1500米跑(女)、3000米跑(男)。体能测试参照《现役消防部队战士体能测试标准》执行。
七、体检与考察政审
笔试、面试、体能测评结束后,根据招聘人数,按照 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政审,重点对应聘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是否有违纪违法现象等情况进行考察。因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自动放弃体检或考察政审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从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八、确定聘用对象及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结合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政审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对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期1年(含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满根据县上相关政策和考核情况进行续聘。
九、待遇
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执勤津贴、加班补助组成,并分级动态调整。工资为2010元/月,辅警人员服装和执勤装备费2000元/人/年。警务辅助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在个人工资中代为扣缴。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待遇与警务辅助人员相同。试用期满后按规定条件晋升工资。
十、其他事宜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考前辅导班。
(二)招聘工作由古浪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5-5824013(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监督电话:0935-5824010(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古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古浪县公安局
古浪县财政局
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