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淄川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工作需要,经淄川区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淄川区常住户口,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20日至2000年9月20日期间出生);
3、女性岗位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汉语言文学、文秘、法律专业可放宽到大专学历,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男性岗位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语言表达能力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较高的普通话水平。
4、身体健康,体型端庄,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5、与其它单位无劳动关系。
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的人员;
2、在各类社会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数量及工作职责
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拟招聘10名工作人员,其中男性岗位4名,女性岗位6名,负责一窗受理、业务咨询、综合服务等工作。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9月20日—2018年9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劳动力市场科(淄川区般阳路266号)
2、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员,从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ichuan.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2,报名表一式两份;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承诺书(详见附件3),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报名表、承诺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审查。
合并招聘计划: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合并至其他相对应岗位。
3、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请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9月26日下午1:30—5:00到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含普通话表达能力)、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举止仪表等。
若招聘计划最后一名出现应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重新安排加试,确定成绩排名。面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4、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5比例确定体检范围,同时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因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可从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并承担体检费用。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5、聘用。录用人员经过培训后上岗,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由淄博齐信劳务合作有限公司代理各项劳动事务,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管理
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淄川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为用工管理单位,劳动合同的订立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连续无故旷工3日或半年内累计旷工10日的;
3、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管理制度的;
4、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用工管理单位认为不适合从事工作的其他情况;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待遇
月工资不低于淄博市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5289005
淄川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