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
二、招聘岗位、待遇
考核招聘岗位为县生态环境监测站专技岗,报考条件见附件1。岗位性质为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县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福利标准执行。
三、招聘范围和岗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7.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9.《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通过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baoting.hainan.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22年7月4日——7月18日,公告时间为15天。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9日9:00——7月25日17:00,报名时间为7天。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登录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2年考核招聘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zk.zegongyi.com/index.php/exam/?EXAMID=4195)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开始5天内,考生可查看招考职位的报名人数。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网络报名流程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系统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3.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参加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2)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有工作单位(在编在岗)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及所属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
(4)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见附件3);
(5)近期1寸证件照(不允许拉伸、过度美化);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4.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初审及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必须达到1:2及以上才能开考。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资格初审结果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四)考核招聘
1.考核对象: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
2.考核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3.考核方式:采用现场考核和实地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考核: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入现场考核,岗位无人报名或应聘人员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则取消招聘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现场考核时一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另行通知。现场考核成绩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2)实地考核: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现场考核成绩由高至低按1:3的比例确定实地考核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实地考核。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实地考核人选。实地考核小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4.考核总成绩计分方法:按现场考核成绩占50%,实地考核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核总成绩,考核总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总成绩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体检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有2名以上(含2名)考生出现考核总成绩相同时,按现场考核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若有2名以上(含2名)考生出现现场考核成绩、实地考核成绩及考核总成绩相同时,在进行面试加试后,按照最终考核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因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可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若没有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必须是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三甲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建议,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应聘人员权益,举报人须实名举报。
2.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自愿放弃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八)聘用
1.在公示期内,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按照《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新聘用人员在我县服务最低年限不低于5年。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1年7月19日至2004年7月18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19日至2004年7月18日期间出生。
(二)海南省户籍是指在报名时间截止前(2022年7月25日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
(三)本次招聘专业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见附件4)执行。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五)应聘人员应全程密切关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报考事宜、资格审查结果、各项成绩、体检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等情况。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为准。
六、纪律监督
(一)此次招聘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考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文秘、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考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在招考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联系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898-83668451
政策咨询电话:0898-83668227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32696800
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