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寻乌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劳动合同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应聘者应具备的公共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条件: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32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名额、具体条件
招聘 岗位 |
招聘 名额 |
岗位 代码 |
专业及代码 |
学历 |
年龄 |
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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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岗 |
5 |
101 |
电力技术类(5301)、建筑工程技术(540301)、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540302)、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540304)、建筑设备类(5404)、建设工程管理(540501)、工程造价(540502)、市政工程类(5406)、水利水电工程技术(550202)、水利水电工程管理(550203)、道路桥梁工程技术(60020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600605) |
大专及以上 |
32周岁及以下 |
1.截至2022年7月31日止,近3年有在相关机构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2年以上且具有二级建造师、造价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者可不限专业报考。此类人员不享受笔试加分。 2.截至2022年7月31日止有在相关机构从事本专业工作经验者,每满1周年笔试加2分,最高加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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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岗 |
2 |
102 |
建筑设计类(5401)、 城乡规划与管理类(5402)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截至2022年7月31日止,近3年有在相关机构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2年以上方可报考。 |
专业代码以江西省人社厅2019年版《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为准。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6日至8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寻乌县人社局407室(县行政大楼);
3、报名所需材料:①报名表(见附件1,可网上下载打印);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③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四张;④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的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若报名时无法提交的,经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⑥招聘岗位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所从事专业工作证明及单位为其缴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达不到这一比例则视实际情况及用人单位工作需要另行确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笔试
1、领笔试准考证时间:2022年8月20日上午8:30至12:00。
2、领笔试准考证地点:报名处
3、笔试时间、地点:2022年8月20日下午,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分数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对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4、笔试内容:
①综合基础知识(法律、政治、经济、管理);②寻乌县情;③作文。
(四)面试
面试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语言沟通、应变能力、组织协调、举止礼仪等方面的表现。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经加权得出总成绩,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同分者取面试成绩高者)。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入闱人员统一体检,体检标准按江西省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原因造成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又相同时,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政审。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政审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调查方式进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造成的缺额由招聘单位视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招聘确定的最终拟聘名单将在寻乌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缺额由招聘单位视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统一到县城投集团人力资源公司办理劳动合同聘用、劳务派遣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办法另行制定。聘用人员享受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人员待遇
1、工资福利待遇:基本工资3500元/月+绩效,绩效工资视考核情况发放;
2、“五险一金”按政策比例给予缴交,个人部分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寻乌县人事考试中心、寻乌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7-2852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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