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海沧海关缉私分局拟面向社会招聘7名缉私警务辅助人员,所招人员不具有海关缉私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应当在缉私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协助开展缉私执法执勤和其他警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由海沧海关缉私分局组织实施。
二、 招聘名额
共7名,其中缉私文职辅警3名、缉私勤务辅警4名。
三、 岗位描述
缉私文职辅警可从事文书助理、工作简报、信息宣传、档案管理、计算机管理、信息采集与分析、后勤服务等相关辅助工作;
缉私勤务辅警可协助从事缉私巡查、监控、值守、押解、看管、信息采集与分析、反走私宣传等相关辅助工作。
四、 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年龄在25周岁至35周岁之间(出生日期为1983年9月1日至1993年8月31日),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身心健康;
3.缉私勤务辅警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文职辅警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功底和办公办事办会能力,熟悉电脑操作及OFFICE等办公软件;
4.厦门户籍人员且在海沧区有固定居住场所优先录取;
5.退伍军人优先录取;
6.有驾驶经验优先录取。
五、 以下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六、 工资待遇
年薪包干6万元,其中包含按照国家规定缴交的五险一金等。
七、 招聘程序
具体步骤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
(一) 发布公告:招聘信息通过厦门市人才网、海沧区人才网发布。
(二) 报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9月19日-9月28日(工作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海景路88号海沧海关缉私分局大楼三楼会议室
(三)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海沧海关缉私分局负责。资格审查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 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验证证明各一份(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退伍军人还需提供复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填写《海沧海关缉私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请自行在本简章附件下载),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1张(自行张贴在报名表上);
3. 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四) 考试
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由海沧海关缉私分局具体组织实施,择优录取。
(五) 体能测试和体检
从面试、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 政审
根据面试、笔试、体能测试、体检情况确定初步人选,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对象应提供由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政审工作由海沧海关缉私分局负责。
(七) 公示
通过面试、笔试、体能测试、体检及政审后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并在海沧海关缉私分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 录用及待遇
本次招录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其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试用期满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标准发放薪资。
九、 特别提醒
在考录期间,应时刻保持电话畅通,每个环节以电话通知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接听电话导致取消招录资格,招聘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咨询电话:0592-2359356 / 0592-2359372)
海沧海关缉私分局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