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经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的国家能源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国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拟开展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2022年全国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报考人员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全部合格,毕业时须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北京生源指入读高校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学生。
(二)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实践经历;
6.人事档案完备,无违法违纪、受处分或其他不良记录;
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岗位 名称 |
岗位职责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需求人数 |
备注 |
专项 管理岗 |
负责拟订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政策措施、规章制度及监督检查大纲并组织实施;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的统计、分析、应用等工作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0808电气工程类;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类 |
1 |
北京 生源 |
上述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进行咨询了解。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告
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能源局网站、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自即日起,报考人员可将《国家能源局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2022年招聘信息表》(见附件)及有关资料发送邮件至155210293@qq.com。
2.邮件主题统一采用“岗位名称+学校+专业+学历+姓名”的格式。
3.报名时间: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15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4.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
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电话通知参加入围笔试人员,未入围笔试人员不再电话通知。笔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招聘信息表与应聘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派遣证)等原件进行逐一核对。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低于3︰1,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如有考生放弃,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数不足1︰5的,以实际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数为准。最后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并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计划聘用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未进入笔、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察及体检
1.对考察人选的现实表现和档案进行考察。
2.体检在中心指定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将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或取消相关岗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人社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中心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七)试用期
入职聘用后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明确岗位,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待遇
聘用人员为中心事业编制人员,相关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政策执行。
五、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未认真填写或仔细检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通过报名初审后,报名信息将不得修改。
(二)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凡是存在弄虚作假、舞弊、隐瞒事实或有其他妨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行为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招聘咨询电话:010-88072927010-88072929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头条国家能源局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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