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中心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专业技术人员结构,经县政府、县人社局、县编委办、县卫计局同意后,决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11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石阡县妇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领导小组。
(一)招聘领导小组
组长:刘武中心主任(院长)
副组长:徐明芬中心副主任(副院长)
周秘萍中心副主任(副院长)
符毅中心副主任(副院长)
成员:医院相关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科,由徐明芬兼任办公室主任,从办公室、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信息科、医德医风办抽调相关人员具体办公。
(二)监督领导小组
组长:王磊(县卫计局局长)
副组长:刘元斌(县编委办副主任)
冯茂昌(县卫计局副局长)
费树伟(县纪委工作人员)
成员:张传辉(县考试中心主任)
梁拉明(县财政局社保股股长)
汪帮会(县卫计局人教股股长)
张佳(县卫计局监察工作人员)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三)坚持按需招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1名。招聘职位详见《石阡县妇计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四、公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并符合职位一览表要求。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三)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10月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8日以后出生);护理类专业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10月8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8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此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按发布公开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相关信息将适时在石阡县政府网进行公开发布(http://www.shiqian.gov.cn),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一)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9:00—17:3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石阡县妇计中心人事科(608室)。
(四)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和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时填写报名表,并提供近期同底免冠1寸蓝底彩色证件照3张)。
(五)报名登记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因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资格审查: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集体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相应聘用资格。
(七)考试实行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3)笔试时间:2018年10月9日。
2.面试
(1)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进入面试,如比例不足的按照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3)面试方式:实行结构化面试。
(4)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5)面试时间:2018年10月10日。
3.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体检
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体检工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贵州省2015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及程序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聘用
(一)体检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所在试用科室、医务科、护理部签署考核意见报人事科,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政审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将不予聘用。
(二)新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八、待遇
相关待遇参照本单位现有内聘编外人员同职级标准执行。
九、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考生违反公开招聘规定和纪律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或报纪检部门处理,对违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有关事宜
(一)公开招聘人员应与石阡县妇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二)凡因体检、考核等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产生的职位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三)本《实施方案》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咨询电话:0856-7993310(石阡县妇计中心人事科)
(五)监督电话:0856-7621636(石阡县卫计局办公室)
0856-7623829(石阡县卫计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