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我院工作需要,经医院院务会研究同意,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药专业)1名。特制订本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组织领导
为严格执行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特成立医院本次招考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蒋全云
成 员: 杨国伟、姚 佳、郭 跃及相关科室负责人
医院本次招考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次招考进行组织、实施、监督等。
三、招聘职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职位
中药学专业1人;
(二)报考条件
招聘人员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持证者优先;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肢体无残疾;性别不限。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8年7月25日-2018年8月2日
(二)报名地点:玉屏侗族自治平溪街道办事处人民路343号(玉屏侗族自治县中医院门诊五楼-院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
(四)提交材料:
1、招聘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医院留存。
(五)资格审查:报名时先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予以登记报名;报名后经审查资格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待定(与考试时间同时通知)。
(二)考试须知
1、报考人员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并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20分钟者作弃考处理。
2、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末位进入面试人员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三)考试成绩
1、笔试、面试成绩均设100分,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一)笔试、面试成绩公示期满后,根据招聘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报考相同职位考试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取面试成绩较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由招聘单位重新组织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二)体检不合格者,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体检以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三)体检在本院进行,其他体检结论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临时通知。
七、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异议且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一)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人事科)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二)医院按国家规定给予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薪酬按医院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制度执行。
九、其他
本《招聘简章》由医院招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6-3221287 院办公室
玉屏侗族自治县中医院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