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聘用。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2022年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引进人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6.要求年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学历、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022年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引进人才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同意的。
5.按照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年限未满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近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7.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政策规定回避要求的。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按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通过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网址:https://www.zghnrc.gov.cn/)和单位门户网站(网址:http://scjg.luohe.gov.cn/)发布。考生的报名和资格初审以现场方式进行。
1.报名与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9月19日15:00至9月21日17:00。报名人员登录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网址:https://www.zghnrc.gov.cn/)对我单位公布意向岗位投放简历,并在网站下载相关表格,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到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511房间(地点:漯河市嵩山路中段)递交材料。
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填写并提交《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招才引智引进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同时提交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毕业证和学位证及相关认证材料;B、户口本和身份证;C、相关职业资格证书;D、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添加封面《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招才引智引进人才报名材料》(见附件3)。
2.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查看单位发布的公告信息。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与整个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进入下一应聘程序的资格。
5.因报名人员联系方式变化、停机、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接收招聘信息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考核
报名结束后,须考生本人到指定地点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1.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身份证、职称证书、报名表、一寸免冠照片2张。
2.有工作经历的人员和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交具有干部人事权限部门开具的工作情况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注明工作单位、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工作情况、是否同意报考等)。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单。
资格复审及面试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待报名工作结束后另行发布公告。
(三)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照等额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推荐“三甲”医院)进行,按要求统一组织实施,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支付。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履职情况及学术能力等,重点考察报考资格、德才表现、工作实绩、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包括本人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
(四)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15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招聘岗位缺额,不进行递补。
五、其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受聘人员自聘用之日起,5年内不得辞职,单位不予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3.考生应聘期间疫情防控要求。所有报名应聘人员要严格执行漯河市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和具体要求,本地考生、涉及到达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考生、市外来(返)漯考生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和人员社区报备、返漯登记制度。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咨询电话:0395--2922023;18623950126、1859353723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