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进一步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所在高校为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50名。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以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为依据,以德才兼备为用人标准,选拔政治合格、品行端正、业务素质过硬的人才。
二、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所在高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50名,具体引进单位及职数、条件见附表。
三、引进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所在高校毕业,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及相关条件;
6、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周岁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人事部第6号部长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情形的;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引进人才公告
市教育局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ay.hrss.gov.cn)、安阳教育信息网(www.anyangedu.com)、安阳市教育局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24日至9月28日
2、报名方式: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ysjyjyjrc@163.com。
引进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所报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拟引进人数不足3:1的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引进岗位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2018年10月11日引进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到安阳市教育局现场确认,并进行资格审查。
引进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引进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采取讲课、答辩的方式进行,其中讲课10分钟,答辩(评委随机提问有关专业知识和讲课中发现的有关问题)5分钟。每人准备时间为1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详见面试通知单)
整个面试过程由组织、人社、教育部门现场监督。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标准组织实施。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按照有关规定,由引进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报人社部门审核后,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安阳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分工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和在试用期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
特别提示:
引进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人才引进主管部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安阳市教育局0372-5116892
监督电话: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72-2209609
安阳市教育局党工委办公室0372-5116822
安阳市教育局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