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共呼伦贝尔市委政法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为满足我委所属事业单位“市域社会治理中心”发展和实际工作需求,根据《呼伦贝尔市人才引进培养实施办法(试行)》和《呼伦贝尔市本级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开展2022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
一、引进计划
根据《关于呼伦贝尔市本级2022年度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编制使用计划的批复》,同意本单位2022年引进人才2名,此次明确引进人才2名,具体引进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呼伦贝尔市委政法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
三、引进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应年满18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2.报考人员学历要求为“双一流”院校(学科)、“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不包含独立学院、全日制专升本),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取得学历学位时间必须为2022年11月8日之前。
3.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二)不能报考人员
1.呼伦贝尔市范围内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高等院校等单位)或已与市内国有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8.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9.不接受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报考;
10.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和方法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人岗相适评估、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呼伦贝尔市人才网、呼伦贝尔政法官方公众号等对外公开发布,发布日期不低于5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
1.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时间自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19日。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段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引进岗位,需填写《2022年呼伦贝尔市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登记表上须提供近期2寸同底免冠半身彩色电子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的扫描件,并以邮件标题为:“姓名+性别+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应聘岗位”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并电话告知相关联系人,报名是否通过将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经过呼伦贝尔市委政法委预审合格后,通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凡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2.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采取现场报名人员,需与我委人才引进工作联系人沟通确定报名地点及时间,并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指定地点报名;现场报名的人员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时须本人在现场进行,须提供《2022年呼伦贝尔市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正面照片三张(蓝底证件照)和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研究生专业方向有要求但毕业证未明确方向的,请提供专业方向证明。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报名者在报名时必须作承诺签字。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即取消录用资格。
3.资格复审。呼伦贝尔市委政法委将对通过报名初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11月20日前提出复审意见,并告知未通过人员。
4.相关要求。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或多报岗位,多报岗位者取消报名资格且不另行通知。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在整个引才工作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按自动放弃处理。
7.设监督举报电话:0470-8216515。
8.相关事项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三)人岗相适评估
本次引进专业人才工作人岗相适评估设最低开考比例为1:3。
1.人岗相适评估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委托呼伦贝尔市人才交流中心完成,具体事宜由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成绩现场评定和公布。
2.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结构化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按照每个岗位人岗相适评估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拟引进人员,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5.人岗相适评估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相关事项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四)体检和政审考察
1.根据成绩高低,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分高者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不按时间、地点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环节出现名额空缺时,按照面试成绩排序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程序。呼伦贝尔市委政法委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组织政审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政审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政审考察结论。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从本岗位人员选中一次等额递补。
3.体检、政审考察工作由呼伦贝尔市委政法委组织实施。
4.相关事项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四)公示
呼伦贝尔市委政法委联合呼伦贝尔市人社局,在呼伦贝尔人才网站对拟引进人员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所签就业意向协议书无效,取消聘用资格。相关事项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五)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呼伦贝尔市市域社会治理中心按有关规定,与拟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引进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引进的人才3年内不得调离本单位,5年内不得调离呼伦贝尔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相关事项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五、纪律监督
1.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2.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呼伦贝尔市本级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办法》的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引进工作的公平公正。
3.疫情期间,报考考生须遵从防疫考务要求。
4. 本次人才引进监督举报投诉及咨询电话:
举报电话:0470-8216515、8216056
咨询电话:0470-8216079、8216066
报名邮箱:zfwjyzdbgs@163.com
报名电话:0470-8216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