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福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九期交通勤务警务辅助人员1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要求等详见《福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第九期)》(详见附件1)。
二、工作职责
参与交通勤务岗位的相关警务辅助工作。主要为交通秩序协管、交通事故协助处理、窗口导办、信息录入、设备系统维护、后勤综合服务以及其他可由警务辅助人员协助开展的工作等。
各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实际工作需要而定,警务辅助人员须服从公安机关统一分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为福建省户籍人口。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报考第01、02、03岗位的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7年10月1日至2000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报考第04、05、06岗位的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10月1日至2000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报考第07、08、09岗位的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在1977年10月1日至2000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4.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报考第01、02岗位须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日前取得。报名期间为全日制在校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
5.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6.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8.从福州市公安局往期公开招聘的辅警岗位中辞职,自批准辞职之日起不满一年的,不得报考。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福利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与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层级不同,全年工资待遇平均在每月3100元至3700元之间不等(含季度、年度绩效工资及各类津补贴),另依法依规为其缴交单位及个人“五险一金”。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考核合格者将予以正式聘用。
工资标准按照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并将随着经济的增长和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提高工资待遇。配发统一制式服装。
五、招聘程序
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公示后,签订劳动合同。各环节测试内容、时间、地点、入闱名单等有关信息以后续公告通知为准。招聘考试不指定培训教材,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
报考者须服从福州市公安局统一分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和子女、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警察类或政法院校毕业生。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烈士证、结婚证、户口簿、在职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8年9月29日至9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以下报名点均可受理各岗位报名工作):
1. 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鼓楼大队一楼(鼓楼区五一北路121号,联系电话63038808);
2. 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台江大队五楼(台江区鳌峰路182号,联系电话83379080);
3. 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仓山大队(仓山区湖畔路6-1号,联系电话83464112);
4. 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晋安大队一楼(晋安区福马路350号,联系电话83658166);
5. 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上街大队一楼(镇海西园科技东路10号中青大厦,联系电话87027592);
6. 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特勤大队(晋安区前横路30号,联系电话87027951)。
七、报名方式
报名时,请考生本人现场携带下列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供资格审核:
(1)二代身份证;
(2)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
(3)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必须提供本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上网查询并打印本人学历信息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选择在线打印)。注册备案表上需生成在线验证码(网页截图打印无效)。个人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效。
(4)持境外学历报考者必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5)符合岗位要求所需的各类资格证书、退伍证、驾驶证等;民警配偶及子女还需提供在职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
(6)一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2张;
(7)填写完整的《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表格须用A4纸单面打印,填写内容须电脑打印,“报名人签名”栏目由报名人员亲笔签名)。
八、注意事项
(1)报名时,考生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资料。考生应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不全、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2)报名初审环节结束后,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复核。若发现考生存在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3)准考证作为参加各环节考试的重要凭证,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不再补办。
(4)考生进入体检、政审、聘用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或提出放弃的等情况,两年内不得报考福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
(5)考生提交的各项材料,由用人单位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6)福州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www.fzga.gov.cn/)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同时,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手机畅通。
福州市公安局咨询电话:0591-87026979(工作日期间9:00-11:00、15:00-17:00)。
(7)本公告由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