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岳塘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补充低保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计划6名,工作岗位为岳塘区低保员,主要承担低保和社会救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性别不限。
2.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之间,已从事村、社区工作一年以上,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能熟练操作使用电脑;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2)被开除公职的;(3)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4)其他不能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携带相关资料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9日——9月26日工作时间段。
(2)报名地点:湘潭市岳塘区板塘大道81号岳塘区政府五楼526室,联系电话:55568233
(3)报名人员需备齐以下材料:
①《岳塘区2018年公开招聘低保员报名表》1份;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④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⑤需放宽年龄要求的报考者,提供一年以上村、社区岗位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所工作村、社区及街道党工委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4)资格审查: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资格复审。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2.笔试
(1)笔试内容为社会救助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暂定为10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以通知为准。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人数比例未达到1:1.5的,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均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实施。
(2)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政审,考察其是否有影响聘用的情形。
(3)体检和考察中出现不合格或弃权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
区公开招聘低保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名单在岳塘区政府网站和岳塘新闻网公示5天。
6、聘用和人员管理
(1) 本次招聘的低保员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工作需求分配工作岗位,接受区民政局和街道(社区)的双重领导。
(2) 签订劳动合同后,试用期二个月,在试用期内开展业绩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3) 被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和管理按照潭民发【2016】51号文件和岳塘区“三员”管理办法执行。
四、其他事项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和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报名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联络方式,如因应聘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本公告由岳塘区民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55568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