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湘潭市园区房产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文秘岗位人员2名,分别协助党建相关工作和行政文员方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计划
湘潭市园区房产管理处合同制职员2名,须具有一定文字功底。其中一名负责协助党建相关工作,需为中共党员;一名负责行政文员工作。
三、招考要求
报名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年龄20至35周岁(指1982年7月31日至1998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文秘类、中文类相关专业,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属于下列情形的,不予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等影响聘用的情形;
四、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7月9日—2018年7月15日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47640301@qq.com,并及时确认是否收到邮件。
报名资料: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报名表;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3张。(报名表见附件)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邮箱报名进行资格初审。
2.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五、招考安排
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50%的权重计入综合评分。
考试范围:公文写作
面试
统一组织面试,按50%的权重计入综合评分。
成绩合成和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体检和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不合格者,以综合评分排名进行依次递补。
六、聘用和管理
经笔试面试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湘潭市园区房产管理处:0731-58269227
本公告解释权归湘潭市园区房产管理处
注:除序号和资格审查意见由负责资格审查人员填写外,其它项均由报考者填写;填写时请使用正楷字体。
湘潭市园区房产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