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区办事处人事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4名合同制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人员。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相应的各类证书、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为30或35周岁以下,岗位表中对不同岗位有不同的年龄要求,以岗位表为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9日;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招聘岗位明确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报考人须于2018年10月9日前取得相应证书;
5.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具有某项工作经历”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9日。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间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9日至12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南区组织人事办公室(中山市南区城南二路1号南区办事处机关大楼532室);交通参考路线:005路、014路、015路、016路、021路、022路、033路、036路、044路、047路、057路、211路、K11路、B16路、K995路乘坐到南区市场站。报名咨询电话:0760-88890918、0760-88895103。
2.投诉电话:中山市南区纪检监察室,0760-88899213。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规定地点现场报名。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和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在报名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①填写清楚的《中山市南区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一份);②居民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③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应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需由社保部门出具)或劳动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④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和电子相片(报名后3天内以邮件方式发至nanquzzb@yeah.net)。
7.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考岗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笔试。
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含政治时事、常识等),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2018年10月21日(星期天) 上午。
笔试地点:视报考人数确定。(具体笔试地点、考室安排等以准考证为准)。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10月18日至19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准考证必须由报考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签领,或者由代理人携带报考人亲笔签名委托书以及身份证签领。
笔试结束后,我区委托相关第三方考试机构统一组织阅卷。
面试对象人数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由我区确定面试对象(笔试考生人数少于1:3比例的,按笔试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具体工作由我区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公示
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考察合格者将在中山南区官方网站公示5天。
五、录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合格后,择优录用。
本通告由我区组织人事办负责解释,岗位招聘条件及报名相关事项咨询电话:0760-88890918、0760-88895103。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办事处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