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合同制工作人员(非编制),主要从事综合文稿写作工作。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14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条件、专业要求等详见《坡头区(海东新区)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
三、招聘条件
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勤奋敬业、吃苦耐劳、任劳任怨。
(三)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3年9月10至2000年9月9日)。
(五)招聘岗位从事文字综合材料起草相关工作,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具备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六)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
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将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21日至10月8日。
2.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者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连同公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如有)、英语等级证书(如有)、技术资格证(如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免冠一寸近期相片,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坡头区委办邮箱qwb3950522@163.com。在面试后,按通知提交前述证件材料核实,如发现造假的,取消报考资格。如在聘用后发现前述证件材料造假的,聘用单位有权终止聘用关系,并且除支付工作期间的工资外,无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支付其他费用。
(二)考试。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按笔试分占70%、面试分占30%的比例计算报考者总成绩。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文稿写作,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笔试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及按公开招聘名额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核。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报考者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资格审核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岗位1:1的比例,按照总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并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四)确定聘用人选。确定体检合格的报考者为聘用人选。
五、聘用
在确定聘用关系之日起1个月内,聘用单位与聘用人选签订3年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满后,经考核,从14名聘用人选中择优续聘8名,续聘后的待遇参照坡头区事业单位干部的工资待遇执行,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如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情形,依法终止聘用关系。如果法律法规有新规定或者上级有新的规定,聘用单位与聘用人选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聘用单位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单方终止聘用关系。
六、薪酬待遇
聘用期间,每人每月工资待遇为4000元(含聘用单位及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每月由聘用单位代扣代缴)。聘用期间,聘用单位不提供住宿。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湛江市坡头区委办公室(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831号区府大院,联系电话:0759-3950368;13729126637 )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