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设置岗位30个,计划招聘教师40人。
二、招聘对象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北京市地区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师德修养。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须同时符合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条件和岗位要求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条件,取得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能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岗位查询
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面向北京市地区高等师范类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北京市大兴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zhaopin.daxingedu.cn/prt/#/index,以下简称“公招平台”)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于2022年12月19日至12月20日期间登录“公招平台”,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本次公招所有岗位报考资格。
2.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2022年12月22日登录“公招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打印《应聘人员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提交方式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公告。请报名人员关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及“公招平台”发布的相关公告。
2.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提前准备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所需材料如下:
(1)《应聘人员报名表》(资格初审通过后自行打印);
(2)身份证;
(3)就业推荐表原件(就业指导中心盖章);成绩单原件(教务处盖章);三方协议;
(4)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个人简历;
(6)应聘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见附件2);
(7)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
(四)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与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时间、具体安排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公告,请报名人员关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及“公招平台”发布的相关公告。
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考核结果及拟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五)体检、考察
各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考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考察后出现招聘岗位空缺、个人放弃、资格不合格等情况,可从同一岗位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dx.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执行工作纪律,招聘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报名、考核、资格复审等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招聘资格,已办理手续者取消聘用,解除人事关系;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将依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并对考生的违规违纪、失信行为进行记录。
(三)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设置。
(五)受聘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其他规定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考生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视疫情发展,或如遇国家或本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招聘工作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招平台”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王老师,010-81296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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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面向北京市地区高等师范类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