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专业及人数
党建组织员1名,专业不限。
二、报名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18-35周岁,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3、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过硬政治素质,党性观念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工作积极主动;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热爱党建工作,服务意识强,沟通协调能力好,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党务知识技能;
5、具有一年及以上党务工作经历优先考虑录用。
三、招聘程序及待遇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1:持报名所需材料到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融水苗族自治县寿星中路一巷6号4楼办公室);
报名方式2:扫描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电子邮箱(rsxzgw@126.com)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1月5日-2023年1月10日(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联系人:谢科;联系电话:0772-5122555、0772—5121890。
(二)笔试、面试
暂定于2023年1月11日(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组织笔试,笔试内容涵盖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务知识、文字综合材料及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有关面试工作的具体形式、时间、地点、要求将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1:1确定聘用人员,按照《2017年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等,将在面试结束后通过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的报考者不予聘用,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资格复审与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体检报告、报名资料书面件和相关证件原件一并报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及政审考察(查验原件并收取复印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资格复审及政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资格复审及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根据分数高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合格签订劳动合同。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发放试用期薪酬,薪酬根据《融水苗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编外人员工资确定方案》(融政办发[2014]2号)文件精神执行。
四、报名所需材料
1、自制个人简历一份,右上角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1份;
3、学历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各1份。
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