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于1998年11月由台州市政府组建成立,是我市唯一解决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经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民商事仲裁机构。下设台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岗位名称:办案秘书
招聘人数:3名
招聘条件: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已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证书者优先录取。
2.岗位名称:财会人员
招聘人数:1名
招聘条件:会计、财务管理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熟悉财务法规及流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相关证书者优先录取。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26日—10月10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台州仲裁委员会(椒江区市府大道507号台州国际商务广场A幢8楼;联系电话:0576-88098899;邮箱:tzac_1998@163.com)
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①《台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公开招聘报名表》;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与考试
本单位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统一安排考试,考试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录用
通过笔试、面试,且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录用后作为编制外用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工资按本单位编制外用工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附件:台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公开招聘报名表
台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