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8日-2005年2月18日期间出生),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2023年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考核前提供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本次招聘专业审核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和《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具体详见附件4)。
8.专业相同举证
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其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一致,符合举证条件并经审批的,可以报考。此项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须先与审核单位取得联系,经审核单位同意后,由报考人员填写《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附件5),附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目录,以及任意一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须有该校公章),连同报名材料递交给审核单位。审核单位通过审核材料,认为一致的,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审核通过。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本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聘用教师控制数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2月1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本次招聘工作的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考试、考核及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岗位开考比例
原则上,县城学校招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对招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补充人员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并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方可开考。乡镇学校不设开考比例。
三、报名时间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启动首场专场报名前,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及招聘计划表,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
本次招聘教职工分专场进行,每个专场的招聘时间及岗位计划表提前2天发布给高校公布,岗位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个专场现场报名时间截止当天上午11点,逾时不再受理报名(具体专场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
四、考试
乡镇学校招聘采取“免笔试需面试”的方式进行。县城学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后笔试成绩清零。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中小学及各岗位学科知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赋分100分。
(二)面试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签约人选。
五、招聘流程
参加招聘的考生必须在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审核时要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毕业证或毕业生推荐表(三方协议书)、执业医师证、初级及以上会计证等材料(报考财务室工作人员岗位的有相应的工作经历、经验优先,但报名时必须提交有关单位证明;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不提供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但必须在考核前提供)。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本方案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招聘流程:发布公告公布招聘岗位和时间给各高校和现场招聘点→各高校就业办组织毕业生现场报名→招聘单位现场宣讲→资格审查→依次顺序进行考试→宣布签约人选→双方签定协议→考核、体检→公示、聘用。
六、确定签约人选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现场签订协议书。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者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二)体检。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
八、公示、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灵山县教育局合同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报灵山县人民政府审批,经批准聘用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教师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用人单位与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
九、联系方式
(一)灵山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77-6428351、6428848,6428366,联系人:劳展琛、陈锦艺。
(二)监督电话: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77-6886286。
附件1.2023年灵山县参加高校双选会和赴高校现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3年灵山县参加高校双选会和赴高校现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时间安排表.xlsx
附件3.2023年灵山县参加高校双选会和赴高校现场招聘中小学、幼儿教职工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