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在钦南区乡镇事业单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3年内的2018、2019、2020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通过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离开原服务单位工作的时间累积不超过3个月。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乱纪行为;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28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格和其他条件;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服务期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八)服务期间通过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离开原基层服务单位工作的时间累积不超过3个月;
(九)原基层服务单位编制限额内出现空缺且需要补充工作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
(一)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二)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考试方式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招聘岗位:钦南区各乡镇事业单位
招聘人数:12人
本次招聘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发布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该网站发布的链接信息,及时进行报名。
(二)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只能报考原基层项目服务单位。
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钦南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并亲笔签名;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证件经核验原件后,须提供复印件一份。
(3)提供《服务基层项目证明》(见附件3)并加盖服务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4)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5日-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钦州市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401室(南珠东大街90号),联系电话:0777-2838867、0777-2101958。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符合报名条件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
(三)面试成绩公布。当天结构化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当天张贴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
(四)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2023年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面试时间及地点按《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注意事项
1.面试人选领取《面试通知书》后须认真阅读《面试考生须知》。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经核验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面试人选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上标明的面试时间,于当天上午7:20分前到达指定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上午8:00前未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3.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钦州人才网,并保持手机畅通,注意查阅手机短信并及时回复。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六、考核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及以上,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2.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人员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查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查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考察,必须深入到项目组织单位和项目人员服务单位,全面充分地考察其表现情况。重点考察在基层工作的实际表现和基层干部群众的认可程度,主要包括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履职情况、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并综合考察在基层的服务年限、受表彰奖励等情况。
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对表现不好、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聘用人选。
七、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不进行递补,并取消招聘岗位名额。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入编、定岗、工资等手续。
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确定人事关系。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受聘人员在招聘单位工作服务年限不得少于3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如聘用人选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分配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公正、有序进行。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纪律要求。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7-210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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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2年钦南区乡镇事业单位定向招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位条件表.docx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