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满足城市管理需要,报经南和县政府同意,我局拟采取向“河北金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执法人员30名(其中男性20人,女性10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委托河北金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招聘。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公民(即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敢于担当,勇于奉献,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3、无违法犯罪记录。
4、热爱城市管理事业,服从岗位分配、调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审)查的,受党政纪处分未满的;
(3)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城市管理工作的。
四、工资待遇
聘用期间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不含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基本工资执行我县最低月工资标准1480元(以后按河北省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相应调整),绩效工资每人每月500元。
择优聘用人员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满后根据单位需求和本人表现,或续聘或解聘。
五、聘用人员管理
招聘的城管执法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由河北金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同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南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管执法人员的日常管理。河北金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代缴各项社会保险、发放工资,社会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由派遣公司从工资中扣除。
六、派遣人员退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务派遣公司同派遣人员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工资、停止缴纳社会保险:(1)所聘人员期满又未续聘的;(2)已实现其他岗位就业的;(3)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七、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实施。
(一)公告
在南和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18年9月28日---30日
(二)报名、资格初审、发放《准考证》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6日---9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河北金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邢台市桥西区永康街永康青创中心609室;联系电话:0319-5206286。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填写《南和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人员报名登记表》,(男性填写A表,女性填写B表)报名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并提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
(2)近期同底二寸彩色免冠照4张。
(3)报名费100元。
(4)报名现场对提交的证件进行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现场发放《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笔试开考最低比例设定为2:1,减少或增加岗位情况在金灿人力公司公众号(河北金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予以公示(下同)。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到低排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地点: 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公示:2018年10月14日见金灿公司微信公众号。
(四)面试
1、按1.5: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应变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按照体操打分规则。
2、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五)体检
1、按照录用身体条件标准,在南和县人民医院体检(需带2寸照片一张),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时间:2018年10月15日上午8:30。
3、体检有不合格者,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2018年10月16日,河北金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同合格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七)岗前培训
10月16日以后择时按要求进行岗前培训。
八、其它事项
为确保考生及时得到相关信息,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