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五莲县人民医院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专业技术人员4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学历根据岗位需求:
应聘护理岗位、计算机岗位、医疗设备岗位、检验岗位的年龄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28日以后出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应聘急需紧缺岗位的,应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11”、“985”院校毕业或者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卫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8年9月28日以后出生)。
(五)应聘护理岗位人员应具有注册护士证,应届生未取得注册护士证的,应具有考试通过成绩单。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4人,其中急需紧缺岗位10人护理岗位30人,计算机岗位2人、医疗设备岗位1人、检验岗位1人。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附件《五莲县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及岗位表》。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9月28日至10月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五莲县人民医院办公楼二楼人事科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事业单位招聘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五莲县人民医院人事科,提交《五莲县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五莲县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注册护士证原件(成绩单)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须出具报名人员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急需紧缺岗位免笔试;护理岗位笔试内容为“护理基础知识”一科;计算机岗位笔试内容为“计算机基础知识”一科;医疗设备岗位笔试内容为“医疗设备基础知识”;检验岗位笔试内容为“检验基础知识一科”;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医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18年10月 13日上午9:00—11:00。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参加笔试应聘人员于2018年 10月12日上午8:30—17: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五莲县人民医院办公楼二楼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
应聘急需紧缺岗位按照实有报名人数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其他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应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其中,护理岗位按照1:2比例进入面试;计算机岗位、医疗设备岗位、检验岗位按照1:3比例进入面试,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按百分制计分。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拟确定为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最低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应聘急需紧缺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一并纳入考察人选。
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替换化验样本等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对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五莲县人民医院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未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的相关待遇,急需紧缺岗位人员参照医院正式人员,享受同正式人员同等工资待遇。其他岗位人员按照五莲县人民医院自聘人员薪酬制度规定执行。对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五莲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3-7991218、0633-7991219
监督电话:0633-799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