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济办发〔2018〕1号)文件精神和商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要求,结合我县镇属事业单位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现将我县2016年招募2018年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公开招聘为镇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采取发布公告、个人申请、服务单位推荐、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商河县玉皇庙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个、商河县白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个、商河县张坊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个、商河县怀仁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个、商河县孙集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个、商河县贾庄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个、商河县沙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个。
三、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我县2016年招募的2018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已按照基层项目有关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申请。
(六)个人申请提交并被聘用后,申请人不得再次报考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的“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招考职位、岗位。
(七)申请人原则上聘用到推荐单位,因政策调整推荐单位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无事业单位年度补充人员计划的,由领导小组根据各镇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事业单位年度补充人员计划情况另行安排。
(八)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能申请。
(九)申请人不得聘用到与其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对有回避亲属关系的申请人的聘用由领导小组根据各镇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事业单位年度补充人员计划情况另行安排。
(十)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将招聘信息在商河县政府网上发布,明确招聘岗位、招聘时间、招聘方式等相关招聘信息。
(二)个人申请。服务期满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向其服务的镇(街道)党委提出申请。
(三)服务单位推荐。镇(街道)党委开会研究同意后,向县人社局报送推荐报告及相关材料。
(四)考核考察。县人社局成立考察组。对镇党委报送的推荐人员进行考核考察。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撰写考察报告,明确考察意见,向领导小组汇报。
(五)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领导小组听取考察组关于考察情况的汇报,开会研究同意后,对符合条件且考核考察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五、时间安排
1.申请时间:2018年9月25日-9月30日
2.推荐时间:2018年10月8日-10月12日
3.考核考察时间:2018年10月15日-10月19日
六、报名、资格审核地点及联系方式
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咨询电话:0531-84880162。
商河县2018年“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聘为镇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