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范围及对象
本公告所指引进人才是指从本县行政区域外引进或本县内非在编在岗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其中研究生是指全日制研究生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的从2017年起通过全国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共21个。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新晃侗族自治县2023年县直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目录》(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引进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引进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职称、专业及相应资格等要求(见附件1)。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5.服从工作安排,被聘用人员在新晃工作服务年限按岗位要求执行,服务期满后方可申请调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在新晃县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的;
9.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通过新晃县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选调、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公示的;
10.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在我县机关企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辞退未满两年的;
11.已通过我县以往县直企事业单位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考试环节后主动放弃的;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引进程序
引进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2023年3月6日至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新晃县委组织部人才办(行政中心1号楼B座322室),应聘人员须填写《新晃侗族自治县2023年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等相关证明材料。现场报名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复核。同时接受应聘人员于2月28日、3月2日在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武汉大学举办的“智汇潇湘”怀化招才引才高校行活动现场报名,联系电话:13349659326。
2.网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即可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3月10日下午17:00。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包成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名格式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发送至报名邮箱(xhxrcb@126.com)。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携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有关要求。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与考试时所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专业审查可参考《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引进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对于岗位条件的设置,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考试
根据岗位要求,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直接考察等方式进行,根据岗位性质和单位需要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或多种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考试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组织、人社、编制部门进行指导。考试总分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要求为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岗位,通过报名和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较少,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可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体检
根据引进计划,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考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增加毛发检测吸毒史,有吸毒史的不予聘用。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形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了解其是否存在影响引进的情形,并出具考察报告。
对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申请递补,须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递补最多不能超过两次。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资格复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入编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兑现有关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先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学历学位等证书后再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
用人单位在与引进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前,任何环节发现其有不符合引进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引进情形的,均可取消引进聘用资格。
五、政策待遇
1.住房补贴。引进人才首次在新晃侗族自治县范围内购买住房的,一次性发放住房补贴,标准如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博士研究生30万元,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硕士研究生20万元。
2.生活补贴。对引进人才给予生活补贴,标准如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发放期限为3年。
3.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从县外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及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其配偶是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且属于我县干部管理权限的,可在编制内给予对口安排;无固定工作的,积极推荐参加我县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其未成年子女需在我县入学的,可在全县范围内任意选择一所公立学校申请就读。
4.其他保障。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档案转入、户口迁移、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对引进人才在社会保障、户籍、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政策咨询和便利服务。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相关信息在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www.hhrsks.com/)、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inhuang.gov.cn/)公示,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本人所留联系电话畅通。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引进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应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的规定参加报名和考试。对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3.提倡参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45-622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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