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5〕1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202号)精神,现将2018年安庆市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对象
毕业两年以内(即2017届、2018届)离校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补录岗位及数量
补录岗位是历年开发的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中,因多种原因出现人员空缺的岗位。2018年我市共计划补录175名,其中怀宁县25名、潜山市21名、岳西县21名、太湖县18名、望江县29名、迎江区13名、大观区10名、宜秀区12名、开发区10名、宿松县16名,详见附件补录职位数量表。具体岗位由各县(市)区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三、补录程序和时间安排
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工作按照个人报名、笔试、资格审查、体检、公示、聘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 10月8日至10月11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
(二)10月20日,全市统一组织笔试。
(三)12月底前,完成资格审查、体检和聘用上岗。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www.aqpta.com)。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9:00至10月11日16:00。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安庆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进行报名,签署“招聘诚信承诺书”,填写《2018年安庆市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天蓝色背景,图像清晰,jpg格式,尺寸为300×450像素,大小20~8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填写报考信息后24小时内可登录安庆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完善信息后在10月12日16:00之前可以再报。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10月13日16:00前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两科合计90元),在安庆市人事考试培训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完成报名确认后,于10月17日起从安庆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缴费。于10月19日到安庆市人事考试院(市府路7号303办公室)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市、县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10月20日上午8:00—9:30《职业能力测试》;上午10:00—12:00《申论》
笔试地点:考点设在安庆市区,报考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六、资格审查、体检和公示
笔试成绩按《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5:5的比例合成。资格审查、体检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笔试成绩将通过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安庆市人事考试培训网发布。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在通过资格复审和确认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名单。体检参照修订后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对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资格复审、体检及递补人员名单分别在市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均为3天。
七、聘用上岗
考试、资格审查和体检合格的拟补录人员,公示7天后无异议,经培训合格后,由补录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八、岗位管理及工资待遇
基层特定岗位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5〕1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202号)执行。
九、其他
本次补录的其他有关信息,将会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anqing.gov.cn/)、安庆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www.aqpta.com)、安庆人才网(http://www.aqrc.net)发布。
政策咨询电话:0556-5347220、5897017(市人才中心、市人社局就业科)
考务咨询电话:0556-5347150(市人事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6-5897118 (市纪检监察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咨询举报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