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业务发展需要,公开向社会招聘专业卫生技术人员,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市人社局、市卫计委的监督指导下,医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人力资源科,具体协调组织招聘工作事宜。院监察审计科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如取得执业护士证或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等;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受聘后需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潜山市立医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4日至2018年10月5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址:潜山市立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须填写《2018年潜山市立医院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可现场领取,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和签名承诺,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岗位条件规定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两寸照片3张,岗位所需的毕业证、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费100元/人;
(3)潜山市内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接受报名。
(4)原则上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不得低于2:1,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医院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对少数因专业紧缺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降低比例开考。
(三)考试方式
考生在2018年10月12 日上午(8:00-11:00)凭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附有考试时间、地点)。
医、护: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医技、信息维护: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1.笔试
考试内容为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按70%计入总分。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爱岗意识、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3)面试分值:满分100分,按30%计入总分。
六、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出现合成成绩相同,以高学历者优先。若以上原则仍不能区分,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安排在潜山市立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经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潜山市立医院网站上公示一周。
(二)签约聘用
录用人员未按通知时间办理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空出的名额按高分到低分递补录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本次招聘为医院自主招聘,工薪待遇按医院同类人员待遇执行。
八、有关事宜
公开招聘有关信息,请应聘人员及时登陆潜山市立医院网站(www.qsxyy.cn)查询。
咨询电话:0556-8820673(潜山市立医院人力资源科)
潜山市立医院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