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语文17人、数学11人、英语11人、日语8人、政治1人、历史1人、地理1人、物理16人、生物9人、化学1人、信息技术2人、音乐3人、体育1人、美术2人、心理健康1人,共85人。(详见附件1)
上述各学科均为县直高中教师,主要安排在县直高中。在面试之前,如某学科应聘人数不足招聘名额,则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将剩余名额调剂用于其它学科招聘,调剂的前提是:该招聘岗位现行必须有空缺编制。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6日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本县在编教师、特岗教师、“市控编”教师、“定向教师”、”“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公办幼儿园保育员及备案制教师。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4.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及特岗教师、农村定向师范生等各类项目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已经被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录)用(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并已完成体检考察进入公示期的,或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含自动放弃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岗位条件
各岗位招聘计划、资格条件等详见《兴国县2023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计划及岗位》(附件1)。
1.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报考人员应在报考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条件,含参加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在2023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以认定机构证明为据。
3.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二二年版)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4.各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工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5.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正式编制,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微课试讲与答辩相结合的面试招聘办法。
1.网上报名
自2023年3月16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6日,考生可自行下载《兴国县2023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后,将按照“姓名+报考岗位”格式命名的“报名表”发到兴国县教科体局进行网上报名,邮箱(xgxjyjrsg@163.com)。不接受现场报名和信函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网上报名后,待确定面试时间再进行资格复审(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兴国县人民政府网,后续所有公示公告事项将在该网发布。
2.资格复审
由县人社局、县教体局等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人员领取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阶段。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供材料:
①学位证、毕业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院校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属历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维码有效期至2023年8月31日);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
③教师资格证(相应等级教师资格证明,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
④2张1寸免冠彩色近照;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应在资格审查时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名截止日前同意报考证明;县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应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证明;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需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服务协议;
以上①~④项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返回,上交复印件)。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假证件的,填报重要信息缺漏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3.组织面试
(1)面试时间与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见“兴国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2)面试形式与内容:面试采取微课试讲与答辩的形式,微课试讲10分钟以内(试讲准备时间为15分钟)、答辩6分钟以内;微课试讲为我县现行使用的高中课本内容,答辩为学科专业理论、教学法及教师职业相关内容(共3个问题)。微课试讲成绩70分,答辩成绩30分,总分100分。
(3)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该考生面试得分×(同一职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职位该考生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
(4)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4.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学科招聘计划总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同分情况下,按微课试讲成绩较高的优先)。
(2)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临时指定,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5.考察
考察由县人社局、县教科体局组成考察小组,主要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再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者不予聘用。考察一般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1次(同分情况下,按微课试讲成绩较高的优先)。
6.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兴国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分学科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公开择岗,并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对公示后因考生资格不符或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2)2023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相关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后,再办理录用手续,聘用时间自2023年9月开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以上情况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事实等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2023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等级教师资格证的;
(3)未按时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
四、福利待遇及人事管理
录取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教师,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享受我县“人才新政35条”相关优惠政策、《兴国县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优惠政策(试行)》相关政策。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如任教未满5学年外调、辞职等,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本次招聘将按照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总体方案及第十版防控方案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本招聘公告由兴国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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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兴国县2023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招聘计划及岗位.docx
2.兴国县2023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兴国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