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江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4〕66号)文件,为多渠道多层次广纳优秀人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依法依规按程序”原则,内江市东兴区卫生计生系统拟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42名。外科医生1名,麻醉医生1名,内科医生3名,检验医生11名,妇产科医生1名,超声科医生3名,中医医生6名,临床医生1名,中西医医生10名,全科医生3名,放射科医生2名。
二、考核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1、城区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报名首日:2018年10月15日计算)及以下,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详见《东兴区卫生计生系统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2、乡镇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15周年(以报名首日:2018年10月15日计算)以上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守法遵纪,品行端正;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坚持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5.热爱东兴卫生事业,愿意在聘用单位工作6年及以上。
(三)岗位条件
具体考核招聘单位及岗位名额、条件详见《东兴区卫生计生系统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考核招聘程序
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考核、确定拟聘人选、体检、政审、公示及聘用。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gov.cn/)发布考核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0月15日至10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内江市东兴区人社局。
本人须持下列相关证件、资料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
1、《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见公告附件2,由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张贴好照片);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执业(助理)医师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2寸照片2张;
5、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在职的证明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三)资格初审
由区人社局、区卫生计生局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验证、审查。
(四)报名费用: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需缴纳面试费80元。
(五)考核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直接考核招聘。面试工作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区卫生计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区监察局全程监督。
1、每一个岗位实际报名缴费人数与考聘名额形成差额即可开考,如达不到该开考条件的,按此条件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该考聘岗位。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告。
3、面试:
(1)面试方向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2)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若某岗位面试均低于60分,则取消该考聘岗位。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核环节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七)政审及公示
体检合格后,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由考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具体组织实施。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并对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补充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区招聘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所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并按程序报批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须与应聘单位签订五年的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工作不满六年的一律不得调出原招聘单位。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与考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考聘单位报到。未经考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进行解聘。所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和组织、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为保证我区所属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考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其他事项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2.本次考核招聘由内江市东兴区纪委全程监督。
3.本公告由东兴区人社局、区卫生计生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可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凡与本次招考有关的通知及注意事项均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凡因个人未及时了解考试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咨询电话:
0832-2288102(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2-2275765(内江市东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
0832-2244444(内江市东兴区监察局)
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江市东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