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我市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力量,切实提高基层党务工作者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中共厦门市委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委、中共厦门市委教育工委、中共厦门市委国资监管工委、厦门市民政局、厦门市社科联决定,在前三批选聘非公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分领域、扩大范围,联合组织实施招考2018年度城市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1.第四批非公党建工作指导员109名,待遇咨询各区、火炬园区及市民政局。
2.第一批教育系统民办高校党建(思政)工作指导员16名,待遇咨询市委教育工委。
3.第一批国企党建工作指导员7名,待遇咨询发布招考需求的相关国企。
4.市社科联党建工作指导员3名,待遇咨询市社科联。
相关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18年度厦门城市党建工作指导员招考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4.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收取费用,借用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平台,请考生登录厦门市事业单位招聘频道报名平台(http://202.109.255.195:9014/v3/,仅作本次报名之用,不涉及招考人员身份性质;因平台原因,岗位类别和岗位级别不作为事业单位人员身份认定标准)。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9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0月15日(星期一)下午17:00。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
1.报考人员登录厦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管理系统,如实规范填写个人信息,上传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100KB以下的数码证件照)。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岗位招考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公告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初审的岗位参加考试。
4.相应岗位拟招考人数与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考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考。情况特殊的,由各单位提出意见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后方可招考。
5.网上报名期间的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市委组织部及各单位安排专人,为报名中遇到疑难问题的考生提供政策咨询解答,咨询电话附后。
6.报名人数统计每天0:00更新一次,报名截止前2天起报名人数不再更新。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尽早上网报名,防止出现网络拥堵无法成功报名,错失报考机会。
(二)网上资格初审
各单位根据本公告和《岗位信息表》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工作,并在2018年10月16日(星期二)12:00前提出资格初审意见。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在报考成功后,登录厦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管理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018年10月9日(星期二)9:00—10月17日(星期三)12:00前通过网络进行申诉。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10月19日(星期五)9:00后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
1.笔试内容:侧重于测试党的政治理论、党务工作常识、行政职业能力、时事政治、省情市情和党务公文写作、文字材料分析等综合素质。笔试分主观题、客观题,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8年10月21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4.笔试地点: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及合格线: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10月26日(星期五)后登录厦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管理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及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市委组织部划定。
(二)资格复核
面试前,所有拟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各单位进行资格条件复核。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红色驿站”厦门非公党建网(http://dj.xmsme.com/)及各单位网站通知。资格复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由各单位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自行放弃面试的,应于面试前2天由各单位确认,并及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因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由各单位在报考该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面试人选,并及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2.面试形式及时间、地点。采用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综合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人选名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红色驿站”厦门非公党建网及各单位网站公布。
3.面试成绩及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考岗位计划人数比例出现少于或等于1:1的情况时,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1.在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基础上,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方法计算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及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等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2.若2名以上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名次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报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五、体检和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一)体检。本次招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准考证、体检通知书,由各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各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学习态度、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三)递补。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保留一年,从实际面试日期开始计算。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原则上可从本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总分排名依次递补。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或因故退出,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被聘用后一年内辞职,由各单位综合考虑笔试、面试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委组织部批准。
(四)出缺。各区、火炬园区及市民政局现有非公党建工作指导员在此次招考工作中考取其他单位岗位,以及在2019年10月15日前因其他事由解除聘用关系的,可由上述单位在本次招考工作未录用人员中择优录取。是否启用本条款及具体组织实施方案由上述单位自行研究确定,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各单位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红色驿站”厦门非公党建网及各单位网站公示7个自然天。
(二)聘用。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各单位依据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纳入合同管理。
七、其他事项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教育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各级招考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在2017年非公党建工作指导员招考工作中擅自放弃面试及之后环节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党务工作经历,是指曾经在机关事业单位、部队、大中专院校、国有企业、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农村、社区等单位从事过具体党务工作的经历。
(三)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现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如具有党务工作经历的,须同时提供从事党务工作时所在党组织上一级党委或党工委组织部门(不含农村、社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委)出具的证明。
(四)厦门城市党建工作指导员聘用期间,由聘用单位缴交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按厦人社〔2017〕370号文规定办理。
(五)厦门生源毕业生是指入学前(指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的院校前,下同)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可参照厦门生源:①入学前户籍在厦门市但学籍不在厦门市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②入学前户籍和学籍虽不在厦门市,但本次公开招考报名截止日前父母或配偶有一方户籍在厦门市的全日制普通教育2018年应届毕业生;③根据厦府办〔2011〕229号文规定来我市就读普通高中且将户籍迁入我市的外来学生,普通高中毕业后从我市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厦门生源未就业毕业生不受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户籍限制。
厦门户籍不含在厦的各类学校学生集体户口。
(六)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毕业学历(位)。全日制普通教育2018届毕业生可持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报名,但本科及以下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并能提供学历(位)证书、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能提供学历(位)证书,否则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持下述学历(位)报考人员应于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书面认证报告或可进行学历学位认证查询,具体如下:
1.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
2.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
(七)以上取得相关户籍、党务工作经历等,所要求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为2018年10月15日。
(八)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厦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管理系统、“红色驿站”厦门非公党建网及各单位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并关注“厦门非公党建”微信公众号,不再另行通知。
本招考公告由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中共厦门市委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委、中共厦门市委教育工委、中共厦门市委国资监管工委、厦门市民政局、厦门市社科联负责解释。
2018年度招考厦门城市党建工作指导员咨询电话及相关网站
市委组织部非公办:0592-2893893
思明区:0592-2667258、2668966(http://www.siming.gov.cn/)
湖里区:0592-5722532(http://hl.xm.gov.cn/)
集美区:0592-6688075、6688031(http://jgglxf.jimei.gov.cn/)
海沧区:0592-6533912(http://www.haicang.gov.cn/)
同安区:0592-7218781(http://www.xmta.gov.cn)
翔安区:0592-7887913、7887379(http://www.xiangan.gov.cn/)
火炬园区:0592-5380044、5380046(http://www.xmtorch.gov.cn/)
市民政局:0592-5307658、2892106(http://mzj.xm.gov.cn/)
市委教育工委:0592-2667722(http://edu.xm.gov.cn/)
市社科联:0592—2055670(http://www.xmsk.cn/)
厦门象屿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592-5888615(http://www.xyjkgroup.com/)
厦门轻工集团有限公司:0592-2209652(http://www.xmqinggong.cn/)
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0592-5901786(http://www.xmanju.com/)
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0592-8261028(http://www.xmbaicheng.com/)
厦门市闽台中心渔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0592-2650582(因网站维护,仍借用“红色驿站”厦门非公党建网)
备注:近期因政府网站发展需要,部分网站域名可能会有变动,请及时关注“红色驿站”厦门非公党建网(http://dj.xmsme.com/)及“厦门非公党建”微信公众号,变更信息会及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