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网站(www.hmzy.cn)“学校概况”。
二、招聘计划
本次校园招聘计划24人,详见《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2023年校园招聘研究生岗位计划》(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本次校园现场招聘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可在招聘会现场报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22日至2005年4月22日期间出生)。
5.2023年毕业生应在2023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未按期取得相关证书,不予聘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或受行政处罚拘留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在读的全国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4.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6.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4月22日上午(9:00—12:00),哈尔滨师范大学。
4月23日上午(9:00—12:00),东北农业大学。
5月6日上午(9:00—12:00),东北石油大学。
5月13日上午(9:00—12:00),牡丹江师范学院。
报名咨询电话(工作日):18944695560
五、实施步骤
(一)报名
本次校园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4月22日9:00—5月13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http://120.77.236.183:9090/index/66)进行注册、打印报名表,招聘现场当日需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需填写《考生承诺书》(附件3)。
现场报名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院系推荐表、高校毕业生在校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归来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须与招聘计划名称相一致;
3.近期同版二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片2张;
4.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2023年校园招聘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时打印)一份;
5.考生签名的考生承诺书(附件3)一份。
现场报名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报名成功后,现场加入考生微信群,具体考试、体检和其他考试相关事宜将在考生微信群中统一通知。考生应及时关注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同时保持电话畅通。由于个人原因未加入微信群或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资格审查
报名相关材料由招聘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聘用要求情形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进入现场面试人员,应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现场面试,未按指定时间到校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为百分制计分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专家评委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共7人。
3.面试现场公布成绩,对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末位并列的考生,经请示招聘领导小组进行现场加试。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核环节人选。
4.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四)签订协议
学院与进入考核人选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在现场签订时,不同意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经专家组联合签名确认,可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遇有特殊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五)考核与体检
1.考核。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体检结果互认。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核、体检。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双鸭山市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经公示,不再递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学院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执行本地现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录用人员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
六、政策待遇
对“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期间纳入双鸭山市级人才招聘计划且被录用的符合条件人员,根据《推进双鸭山市新时代人才振兴实施意见》,给予相关政策待遇。
七、招聘纪律
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监督电话:0469-2610025
邮箱:gkzpjs2021@163.com
如受其他因素影响,无法按期进行现场报名及面试工作,招聘小组将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uangyashan.gov.cn/)发布补充公告,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招聘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附件:
1.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2023年校园招聘研究生岗位计划.xlsx
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