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5日至2005年5月4日期间出生)。博士学位应聘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5月5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其他条件。在国(境)外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3年金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计划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台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金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股(地址:宝鸡市大庆路66号,金台市民中心11楼17号)。
3.携带资料:
(1)《2023年金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报名表》(一式两份)(粘贴近期一寸照片)。资格审查后合格人员由审核人员签字后1份上交,1份自己留存。
(2)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②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可通过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③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4)同意报考证明。考生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提供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留存)。
(5)招聘岗位对资格条件有要求的,需按要求提供职业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
(6)报考岗位限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地村(社区)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或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持高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参加资格审查。
尚未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但已参加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考试的,提供有关考试组织单位网站上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笔试成绩合格证明。持教师资格证笔试成绩合格证明通过资格审查及后续环节的考生,在2023年9月30日前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笔试,教师岗位采取微型课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岗位招聘计划和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应达到1:3以上比例,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在金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分数线,面试或试讲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须进行加试。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金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考察环节中,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各递补一次。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金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岗位因故出现空缺的,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者不影响聘用结果的人员,报市人社局批准,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在金台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三、政策支持
1.聘用于专业技术岗位的硕士研究生,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申请认定中级职称;聘用于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可直接聘任中级职称。
2.引进人才工作成绩突出,纳入区委人才库,特别优秀的,可评定为区级拔尖人才。
3.对工作满5年,实绩特别突出,表现优秀的,可优先提拔为事业单位副职领导。
四、注意事项
1.招聘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将在金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及时予以关注。
2.应聘人员在招聘工作中隐瞒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事实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联系方式:
0917-3527608,0917-3153883。
附件:
附件1:2023年金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3年金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考试报名表.doc
中共宝鸡市金台区委组织部宝鸡市金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