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完成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源第二次普查工作任务,根据《关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及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污普〔2017〕10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18〕6号)、《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市农业局申请畜禽养殖业污染源普查及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工作经费的意见》(漳财农〔2018〕22号)及《漳州市农业局关于成立漳州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源第二次普查推进工作组的通知》(漳农牧〔2018〕39号),我局经研究决定同意局畜禽养殖业污染源第二次普查推进工作组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招聘三名畜禽养殖业污染源普查指导员(2男1女)。具体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熟悉当地基本情况,具有较强沟通能力,具备较强法治意识、保密意识和安全意识;
4.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环保知识;
5.具有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经历;
6.具有一定的社会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7.有下列条件之一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和党政纪处分等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3)曾因违法违纪被用人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二、工作内容
开展入户抽查指导、汇总审核数据、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核查与评估等
三、招聘人员待遇
每月应发工资2450元/人,按国家规定最低缴费基数单位配套缴交五险,300元午餐补/人
四、聘用时间
至聘用之日起至普查结束,聘用时间约1年。
五、报名方式
请于2018年9月28日至10月20日,将个人简介(简介内容必须包括联系方式、专业等内容)发至邮箱:rjk2663309@163.com 联系人:小王 2028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