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东山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5名,其中文职辅警2名,勤务辅警53名。
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要求详见《东山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东山县户籍人员(含入学迁出尚未迁入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性职位适当放宽招聘范围(详见《职位表》) 。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资格要求(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9月6日至2000年9月6日期间出生);
4.勤务辅警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应聘“应急处突”特殊勤务辅警职位的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初中),文职辅警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对学历条件、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表》中要求为准;
5.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身心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能够适应夜间值班工作;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职位所需要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考察政审要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直系亲属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党纪政务(政纪)处分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9月6日08:00至2018年9月12日17:00;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9月6日(上午08:30——11:40,下午15:10——17:30)至2018年9月13日(上午08:30——11:40,下午15:10——17:30)。已在网上报名,却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报名无效。
2.报名确认方式。采取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登录漳州人事人才网(www.zzhr.com)进入报名系统(ksbm.hxrc.com),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含是否接受调剂)。现场确认地点:东山县城市巡防应急服务有限公司(东山县康美镇马銮村802号,金阳光大酒店隔壁),咨询电话:5662110。
3.材料提交。①经签名确认的《东山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2,一式2份,彩色打印)和《东山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政审表》(附件3,一式2份,彩色打印);②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白底彩照8张;③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和相关证书原件(现场比对后归还)及复印件(A4规格)各一份,其中户口簿复印户主和本人资料页;④大专以上全日制学历的应聘人员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照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信息与职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审核,审核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审查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后3个工作日。
5.查询结果。登录漳州人事人才网(www.zzhr.com)进入报名系统(ksbm.hxrc.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6.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根据网站通知自行登录报名系统(ksbm.hxrc.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7.相关要求。应聘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及拟应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慎重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考。个人因填报信息不真、不准、不全、不符合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考试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没有参加考试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1.理论考试(100分)
方式:笔试(闭卷考试)。
内容:基本法律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内容为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党的十九大主要精神等。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体能测试
应聘勤务辅警的所有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告知。参加人数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实施,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当场测试不超过3次,“合格”≥265厘米)、男子1000米(当场测试1次,“合格”≤4′25″),测试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一个项目不合格者,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3.专业技能考试
专业技能考试由县公安局会同相关单位(部门)通过面谈方式进行,采取问答方式了解专业技能情况,重点测试应聘人员能否胜任岗位需要,成绩按“合格”或“不合格”当场告知。
(三)面试
面试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不足2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通过面谈方式进行,采取问答的方式了解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情况,重点测试应聘人员能否胜任辅警岗位,成绩按“合格”或“不合格”当场告知。
(四)体检
体检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的1.5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不足1.5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由东山县公安局组织应聘人员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一部分人民警察职位要求(其中视力要求参照《通用标准》),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东山县公安局视情组织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五)考察政审
具体由东山县公安局根据本方案第三点(招聘条件)第(二)项(考察政审要求)内容牵头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应聘人员提交的《东山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政审表》由辖区公安机关核签意见,结果为“政审合格”或“政审不合格”。
(六)人员确定
职位报考出现缺额的,相应职位的招聘人数一律调剂为“巡逻执勤”勤务辅警招聘人数。
拟聘用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进行确定,若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出现缺额的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公示
根据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东山公安微信公众服务号(dsgawxpt)和漳州人事人才网(www.zzhr.com)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合同签订
(一)岗前培训。拟聘用人员需进行不少于10天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按照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由东山县城市巡防应急服务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资待遇。试用期期间的工资待遇约2300元/月,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考核合格的,给予转正,转正后的年薪约5.3万元(含五险一金)。
(三)合同期限。劳动合同3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自行解除,个人现实工作表现良好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六、注意事项
1.招聘单位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方案》规定或不符合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的,直接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试题等,误导应聘人员的,均与东山县公安局无关。郑重提醒广大应聘人员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东山公安微信公众服务号(dsgawxpt)和漳州人事人才网(www.zzhr.com)是发布招聘公告、参加考试、面试、体检和聘用公示等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同时,在招聘过程中,确保通讯畅通。
4.应聘人员住宿、体检、交通费用自理。
5.递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6.进入体检、政审、聘用环节后,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参加或放弃的,2年内不得报考东山县公安局辅警。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东山县公安局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