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儋州市司法局因公证工作业务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招聘职位及人数:公证员3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年龄在25-65周岁以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热爱公证事业、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公证员资格,有履职所需身体条件、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4、熟练操作计算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聘用待遇
按聘用制管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日---10月15日(正常工作日内)
2、报名地点: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怡心花园C16栋四楼A409号房(市司法局律公科)。
3、联系电话:0898-23880783
传真:0898-23322681 邮编:571700
4、要求:报名人员应提交报名表一式1份(见附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公证员或资格证、执业证复印件(以收寄邮局时间为准)寄(送)至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怡心花园C16栋四楼A409号房(市司法局律公科)或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电子邮箱dzsfjlgk@163.com。
5、资格审核:由我局按照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初选,并通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带齐报名材料原件来我局进行资格审核。
(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对面试合格者,采取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进行考察。
(四)确定人选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五、本公告由海南省儋州市司法局律公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