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人才支撑引领作用,枣阳市委、市政府决定,2023年公开引进一批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专业要求
引进硕士研究生50名(见附件,按专业类别引进,可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核情况,对相关专业类别的引进数量进行调剂)。引进博士研究生数量不限,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均可报名。
二、引进对象
国内和海外高校往届、2023年应届毕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国内高校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上述引进对象普通高校本科阶段需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不含自考、函授、成教、网教、专升本,以及各类委培生、定向生)。
三、引进条件
1.报名者除应符合对应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2023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在28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含)后出生)和32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含)后出生),往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在32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含)后出生)和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含)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2023年毕业的应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不能在上述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引进资格。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理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理处分的;
(4)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
(6)在枣阳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在职人员,在枣阳地区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在职人员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7)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录取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政策待遇
1.工资待遇。实行一年试用期,执行试用期工资待遇。试用期内根据专业匹配度和人岗相适度输送到市直部门锻炼,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转为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待遇的,博士研究生比照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待遇,硕士研究生比照享受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待遇,待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后直接聘用到相应岗位等级;聘用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享受七级职员待遇,硕士研究生享受八级职员待遇。
2.生活补贴。引进紧缺人才在枣阳工作期间(包括试用期内)由市财政给予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30万元,按照4:3:3比例在3年内逐年发放;硕士研究生9万元,每年3万元逐年发放。
3.住房保障。引进紧缺人才本人及配偶在枣阳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近5年内无产权房出售交易记录的,由市政府统一提供人才公寓,免费使用5年,作为过渡性用房;引进人才在枣购买经市住建局等部门认定的新建商品住房,享受购房首付款补贴,博士研究生15万元,硕士研究生12万元。
4.家属安置和子女入学。人才配偶属外地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试用期、服务期内)且愿意来我市工作的,待人才通过试用期考核后,采取调动方式为其解决工作问题。引进人才的子女在枣阳市区接受义务教育,按照就近原则,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5.服务期限。设服务期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不得参加各类公务员、选调生、国有企事业单位招录考试,试用期满后的服务期内不得参加枣阳市以外的公务员、选调生、国有企事业单位招录考试(考录到枣阳市公务员、选调生、国有企事业单位后不再发放生活补贴)。
五、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向报名者收取考试、体检等费用。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5月20日上午9:00—2023年6月18日24:00.通过襄阳人事考试网(网址为www.xyrsks.cn)报名端口进行网上注册,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上传个人照片(一寸彩色免冠登记照)、各对应学历阶段证明材料扫描件、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报名人员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引进资格。各对应学历阶段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提交材料清单要求如下:
各对应学历阶段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国内高校往届毕业生须提供:①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②研究生阶段的硕(博)士毕业证和硕(博)士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国(境)外高校往届毕业生须提供:①本科阶段的学士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②研究生阶段的硕(博)士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国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须提供:①根据国内高校或国(境)外高校毕业情形,对照上述要求1或2提供本科阶段证明材料;②研究生阶段现就读高校院系出具的研究生在读证明。
4.国(境)外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须提供:①根据国内高校或国(境)外高校毕业情形,对照上述要求1或2提供本科阶段证明材料;②研究生阶段出国(境)留学签证或者其它证明在读材料。
5.如果报名人员为在职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该证明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上传学历学位等证明材料”一栏里面的“研究生在读证明或出国(境外)留学签证或其它证明在读材料”项目。
(二)资格审核。对照资格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逐人进行资格初审。根据报名和资格初审情况,可对相关专业类别的引进数量进行调剂,调剂情况在枣阳人事考试网公布。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或者部分高校专业名称设置与教育部专业目录不一致的,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紧密相关的,经引进事业单位紧缺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以报考。资格审核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违规情形的,一律按规定取消引进资格。
(三)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在枣阳市人事考试网提前公布。
(四)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1:1比例、属于特别紧缺的岗位,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进入考察人员。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重点了解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职位匹配度、留枣意愿等情况。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对象如有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组织考察合格者集中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对拟聘用对象,在枣阳政府网、枣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手续。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签约、就业报到等手续。其中,往届毕业生公示结束后即办理手续正式报到上岗,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办理手续,并报到上岗。
六、其他事宜
1.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问题,相关责任人将受到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710-12380-02.
2.本次引才不收报名费、考试费、体检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人才引进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人才引进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公告由枣阳市专项引进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0710-6228969.
附件:
枣阳市专项引进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