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勤岗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 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吃苦耐劳,能参加加班、节假日值班;
3.4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有健康证;
4.岗位要求:主要工作为负责30人或以上的中餐等,包括买菜、做饭、洗碗及厨房清理,录用后马上上岗。
二、招聘程序
1.现场报名及初审。现场报名应提供如下材料:《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附后,填写应属实、完整,含证件照电子版,标明应聘岗位);学历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者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弄虚作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联系方式:5379386,报名地点: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思明区湖明路86号)5楼516组织人事处。
2.试工。
3.体检。考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人选。
4.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
5.办理录用手续。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的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三年,试用期六个月),工资待遇按市直单位非在编工勤岗工资标准(3.4万/年)执行。
2.本次招聘工作在驻局纪检组监察室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5379368。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