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印发的《赣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短缺人才直接考核聘用实施办法(试行)》(赣市人社发〔2017〕32号)、市人社局等三部门《关于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招才引才的通知》(赣市人社字〔2021〕138号)等规定精神,为加强我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能力,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区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20名事业编制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设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副高职称的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岗位20个(区疾控中心2个、区妇保院5个、区中医院8个、区人民医院5个),具体详见《赣州市赣县区2023年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6.赣州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招聘考试已经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及拟聘用人员,但未完成聘用程序人员;
7.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及全科特岗医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等各类项目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岗位条件
1.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
3.涉及学历和专业本科及以下请参考专业目录《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一九年一月版)》、硕士研究生请参考专业目录《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二二版)》。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4.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16日。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6月16日(含)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6月16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到2023年6月16日(如“2年以上”指工作时间至2023年6月16日时累计已满2周年)。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日”,故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21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22年6月为1周年,以此类推);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6月16日24时止。
2.报名网站:http://ganxian.huiqicai.com,(赣县区智慧人才招聘服务网),网站二维码:
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报名免收报名费,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信函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报名无效。
(2)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个人简历需完整记录从大学毕业至报名截止日时的所有经历及状态)等相关资料,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如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如对本人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录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3.报名步骤:
(1)个人注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http://ganxian.huiqicai.com进行报名。首次使用平台进行报考的考生需注册个人通行账号。报考人员需牢记自己的通行账号(通行账号与考生手机号、邮箱关联,考生也可凭手机号、邮箱登录),通行账号将作为本人登录系统填报、修改信息和打印报名表、准考证的标识。
(2)填报岗位。登录平台后,选择“赣州市赣县区卫健委2023年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考试”专题,如实填报《赣州市赣县区卫健委2023年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填报信息必须完整真实,不得遗漏紧急电话、工作经历等重要信息,并上传以下附件: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按照招聘岗位所需条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实习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银行流水。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报名截止日前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某方面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从事该方面工作的起始时间);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以上同意报考证明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生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如果选择“存为草稿”,切记需再次提交确认)。基础信息审核通过后,不再允许更改报名信息。
4.资格初审。网上报名开始后至6月16日24时,将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网上初审。考生应通过报名网站及时查询个人报名表审核状态,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的视为具有考试资格,方可打印准考证。
5.打印准考证。考生在6月20日8时至24时期间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二)考核
1.考核时间、地点
根据报名情况安排时间,详见准考证。
2.考核方式
考核不设定开考比例,采取先专业技能考核后面试的方式,专业技能考核合格线为60分。在技能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专业技能考核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均按总分100分计分,考生最后总成绩(100分)=专业技能考核成绩60%+结构化面试40%”,末位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若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人数小于等于岗位招聘数,则所有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3.考核内容:
(1)专业技能考核
①医疗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江西省临床实践基本技能训练考核项目。
②流行病学调查岗位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公卫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相关内容。
(三)现场资格审查
1.由区人社局、卫健委及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条件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
根据报名情况安排时间,详见准考证。
2.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与岗位相适应能力素质水平等。考生结构化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高者入闱,如成绩依然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入闱。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和心理测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由招聘单位承担)。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按规定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在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当场复检只能进行三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心理测试只进行一次,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及心理测试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
2.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所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予以递补一次。
因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资格而造成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赣县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并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聘用通知下发后,拟聘用人员不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并转递档案的(怀孕未完成体检的除外),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个人放弃聘用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2.公示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并转递档案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该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3.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4.拟聘用人员未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规培合格证书取消聘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要求
(一)强化监督。此次招聘工作严格落实招聘工作的条件标准,严格按照招聘工作程序,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将给予纪律处分。如在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有违纪情况发生,将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二)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咨询电话:
赣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0797—4441346
赣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97-7246201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13725006995
附件:赣州市赣县区2023年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学科目录汇编(2019版)
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版)
赣州市赣县区2023年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代)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