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县政府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幸福美丽新夹江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城乡规划建设水平,经县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招聘工作人员3名,协助我局开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男女青年,不含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县住建局市政建设、民用建筑方面工作岗位,其中:市政建设方面拟招2名,民用建筑方面拟招1名。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政治合格;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吃苦耐劳、作风严谨;
(三)具有较好的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热爱城乡规划建设工作;
(四)年龄22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以下;
(五)文化程度大专(含)以上;
(六)专业要求:市政建设、民用建筑方面专业。
(七)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3.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住建工作岗位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事宜由夹江县住建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地点设在夹江县住建局办公室(县政府大楼2楼),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19日9:00-18:00。联系电话:5662292(办公室)。
报名时需提交个人简历,1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2张,出具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相关资质证书。经审核后,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及时通知参加考试。
(二)考试
1.笔试时间:2018年10月23日上午9:30—11:30;笔试地点:县住建局会议室。笔试分值50分,考试成绩当日下午公布,公布地点:县政府办公大楼外。
2.面试时间:2018年10月24日上午9:30—11:30,面试分值50分。按照招聘录用人员2倍比例参加面试,不足2倍比例的全部参加面试。地点:县住建局会议室。
3.成绩公示:2018年10月26日公布笔试、面试总成绩,公示地点:县政府办公大楼外。
4.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
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因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空缺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政审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在职人员还应由原所在单位出具意见。政审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因此而产生的空缺,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选进行体检、政审。
五、聘用方式及工资待遇
拟聘用人员由县住建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面向社会公示5天。用工形式为编制外用工,按合同制进行管理,试用期3个月。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由本人与夹江县住建局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1年1签,到期终止。第二年再视其工作业绩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因政策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行解除。
聘用人员每月工资不低于夹江县最低工资标准。与用人方签定正式劳动用工合同后,按国家规定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六、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与监督。监督举报电话:5652277。
七、本公告由夹江县住建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夹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