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31名,其中:事业编制人员12名,编制备案制人员19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抚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7月8日9:00至7月12日17:00
(二)资格初审:7月8日9:00至7月13日17:00
(三)打印准考证:7月18日9:00至7月21日24:00(四)测试时间:7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须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条件
1.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抚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中的有关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
2.年龄要求。报考人员须在18周岁以上(2005年7月3日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7月3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7月3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3.专业和学历要求。
(1)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
(2)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学位证方可报考。
(3)报考者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如能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要求。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5.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
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或其他期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6.“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要求。
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7.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报考要求:
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未解除人事(聘用)关系的不得报考(以下编手续办理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签订时间为准)。
8.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9.岗位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
10.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11.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12.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在网上报名结束之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网站: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
(二)网上报名时间:自2023年7月8日9:00起至2023年7月12日17:00止。
(三)报名流程:报名考生于规定的报名时间登陆抚州市人事考试网,进入“抚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人才公告”网上报名专题,如实填写个人报考注册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白底彩色)进行网上注册。注册完成后,照片不得更换。
本次考试不收费,但考生提交资料后务必点击“去支付”,然后点击“返回主界面”查看“报名情况”项,若显示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资料登记”中填写的联系电话在招考期间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每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请报考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可先向招聘单位电话咨询。在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
3.已报考人员须按时参加考试;因故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考试开考前5天将个人信息及缺考理由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494865386@qq.com邮箱。
五、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坚持公平、公正、严谨、统一的原则
(一)101001001-101001021岗位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初审对象
101001001-101001021高素质人才岗位报考人员。
2.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7月8日上午9:00—2023年7月13日下午17:00
3.资格初审方式
101001001-101001021岗位资格审查采取邮箱预审查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网上审查规定时段内将所须提供的资格原件材料扫描件按顺序排版成一个PDF版文件,文件须命名为:资格审查+姓名+职位代码,发送至电子邮箱:494865386@qq.com,邮件只发一次,邮件发送后考生应主动联系抚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确认邮件是否收到。由抚州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岗位条件进行初审。
4.资格初审须提供的材料
(1)《抚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网站打印)。
(2)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相关资格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出具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
(3)学信网上打印有效时间内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5)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职人员须根据管理权限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并盖章,国有企业在职人员须经用人单位同意报考并盖章。(详见附件5)
(6)《诚信报考承诺书》(详见附件6)。
5.其他要求
截止2023年7月13日下午17:00,未提供资格初审所须材料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初审合格,方可进入测试环节。
(二)202002022-202002024岗位资格审查方式
202002022-202002024短缺人才岗位报考人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在经过实操+笔试测试后对入闱人员直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条件由抚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填写错误;弄虚作假,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六、测试事项
(一)测试方式
本次所招聘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根据不同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实操+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专职辅导员岗(岗位代码101001001-101001004)
①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②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交流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事能力及相关知识等,测试时限12分钟。
2.教师岗(岗位代码101001005-101001021)
①采取试讲的方式。
②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所报岗位相关专业课程的授课能力及相关知识等,报考人员需按照《抚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人才教师岗试讲教材》(见附件3)中指定的教材准备试讲。每个岗位试讲内容将在测试当天从指定教材中随机抽取确定。备课时间30分钟,测试时限为15分钟。
3.双师型教师及实训教师岗(岗位代码202002022-202002024)
①采取实操+笔试的方式,两项测试同一天完成,所有报名考生均需参加两项测试且不能为零分,成绩方有效。
②实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教育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的能力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等,根据岗位不同设置相应实操测试内容,其中航空与旅游学院双师型教师岗位实操内容为:岗位代码为202002022的实操测试无生教学-特殊旅客服务(测试时限15分钟),岗位代码为202002023的实操测试无生教学-宴会摆台与设计(测试时限25分钟),实训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02002024)实操内容为电工技能实操,测试时限120分钟。
③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考试范围详见《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大纲(适用于招聘高中教师2022年修订版)》(附件4),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教育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的能力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等,测试时限120分钟,笔试不设最低分数线。
(二)成绩计算
结构化、试讲总分均为100分,实行现场评分,测试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测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对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资格复审人员。测试时缺席、迟到或违纪的考生,其测试成绩以零分计算;不计入该考生所报岗位及考场平均分基数。测评方式采取实操+笔试的,实操、笔试总分均为100分,考生最终得分实操和笔试分别占有效总成绩的70%和30%。有效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有效总成绩=实操成绩*70%+笔试成绩*30%。考生笔试成绩不设最低分数线,但实操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认定总成绩有效,入闱资格审查环节。
如出现末位同分,结构化面试的岗位,按评分表的前三项要素得分高分者入闱;试讲的岗位,按评分表的前五项要素得分高者入闱;实操+笔试的岗位,则以实操分数高者入闱。
同一职位测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测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测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因此,所涉岗位考生当天考场面试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考生面试最后得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公告的方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三)其他
结构化、试讲、实操+笔试及后续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公告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抚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发布。
七、体检、考察、公示
(一)根据招聘岗位数和考生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察工作由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和心理素质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三)根据测试有效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抚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于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规定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30天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递补
对因资格审查、体检、考核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缺额,
经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和市人社局会商同意,可从有效总成绩70分及以上同岗位未入闱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十、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联系电话:
抚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0794-7058190
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0794-8222293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94-8222130
监督电话:
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0794-7058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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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抚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人才岗位表.xlsx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年4月)
3.抚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人才教师岗试讲教材
4.《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大纲(适用于招聘高中教师2022年修订版)》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版)
6.抚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人才诚信报考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