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要求,保障监察调查留置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当前我县工作实际,经县纪委监委研究并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留置陪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政治过硬,纪律意识强,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
3.年龄在18—40周岁,身心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等易发突发性疾病,无传染疾病,无违纪违法不良记录和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
二、招聘数量
招聘男性12名。
三、招聘方式
1.应聘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退伍军人需提供本人退伍证复印件,党员请开具党组织关系证明。
2. 县监委办公室和组宣部对应聘人员进行政治审查。
3.政治审查通过后,拟聘用人员与县监委办公室签订陪护人员聘用劳动合同。
4.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1日至10月18日17时前,报名地点县监委办公室(县委大院新楼五楼),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0797-2632212;手机:13407971306。
四、管理使用
陪护工作人员日常管理由县纪委监委案管室负责,主要任务是做好纪检监察机关留置对象陪护工作,无陪护任务时由县监委统一调配使用。
五、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陪护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每人每月2600元,县纪委监委按有关规定为陪护人员缴纳“五险一金”,个人需承担的“五险一金”,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
全南县监委办公室
2018年10月11日